为规范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经现场核验,我局拟制定了《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对收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1月30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来信请寄: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永定区政府大楼6楼616室,邮编:364100);
(二)电话:0597-5834023;传真:0597-5832563;
(三)电子邮箱:ydqfgjjgg@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附件: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学生公寓住宿条件实际,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拟定男生、女生公寓(8人间),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具体楼号及房间号如下:男生公寓6号楼,房间号为104-110、113-114、201-213共22间;女生公寓5号楼,房间号为110-112、114-115、201-202、205-215、307-312共24间;合计46间。)
二、除上述46间男生、女生公寓(8人间)外,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6人间)公寓住宿费按原永发改价格〔2025〕3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依据(闽价费〔2012〕299号)规定的标准加收70元/生·学年(6人间)、50元/生·学年(8人间);没有安装空调的,不得收取空调费。
四、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