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永定区高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永发改价格〔2024〕11号)
时间:2024-08-22 09:40

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永定区高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批复的永定区高陂中学女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由520元/生·学年调整为480元/生·学年;男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变,仍为480元/生·学年。

  二、每套(间)学生宿舍安排居住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附件中规定的数量。

  三、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可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的有关规定,在核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元/生·学年(8人间);没有安装空调的,不得加收住宿费  

  四、学校按核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除超额水电费之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五、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向区发改局、财政局报告学校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

  六、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

  七、本函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永定区高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永定区高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楼栋

  核定人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闽价费〔2012〕567号文规定的住宿条件

  档次

  高陂中学男生、女生公寓

  8人间

  480

  第五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