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4年永定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永发改价格〔2024〕8号)
时间:2024-06-13 10:11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4年永定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 2024年永定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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