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5〕31号)和《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县级(含永定区)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价〔2015〕费95号)暨《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县级(含永定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价〔2015〕费9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核定我区公办普通高中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80元/生·学年。
三、定额水电费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各校可按超出部份实际费用向学生收取。
四、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可以在原定的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住宿费,加收标准为:4人间100元/生·学年,6人间70元/生·学年,8人以上50元/生·学年。
五、对计划在建或正在改建的新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待建成验收交付使用后由各学校另行申请核定。
六、本通知从2015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各校要做好“阳光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公办普通高中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岩市永定区物价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公办普通高中及公办中等
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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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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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一中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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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中学、湖雷中学、 金丰中学、抚市中学。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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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陂中学 |
男生:480元 女生:5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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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市中学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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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荣职专 |
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