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决策的公告
时间:2025-03-03 08:54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决策事项

  批准实施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项目名称: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高头镇高北村项目;洪山镇抚硕村、西联村项目;培丰镇长流村项目;坎市镇清溪村项目;龙潭镇上寨村项目;湖山乡里佳村项目。

  实施范围:高头镇高北村;洪山镇抚硕村、西联村;培丰镇长流村;坎市镇清溪村;龙潭镇上寨村;湖山乡里佳村等7个村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总涉及污水管网主管约4.8km,UPVC接户管约2.8km,新建检查井约114座,污水提升泵站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设施5座等。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2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00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001万元,建设单位自筹约209万元。

  建设周期:2025年启动,计划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

  二、决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

  2.《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

  3.《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4.《永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3030年)》;

  5.《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审〔2022〕13号);

  6.其他相关资料。

  三、决策结果

  该项目经永定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实施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确定由龙岩市永定区振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依照《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组织实施。

  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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