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杏福食品蜜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4-06-13 08:47

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杏福食品蜜饯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杏福食品厂:

    你司关于《杏福食品蜜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八条措施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6号)精神,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申购排污总量指标(如需要),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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