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在龙岩市永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局长 简尚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决算情况(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6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09%,比上年下降3.95%。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192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93%。
——企业所得税116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99%。
——个人所得税5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9%。
——城市维护建设税2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7%。
——非税收入424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9%。
(2)上级补助收入24199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817万元(含消费税返还2500万元、增值税基数返还241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34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5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88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325万元。
(3)上年结余54141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34351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万元。
(6)调入资金346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9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2%,同比增长15.59%。
(2)体制上解支出9184万元,其中:原体制上解基数4675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上解4870万元、设区市省级固定分成收入上解-361万元。
(3)专项上解9060万元,其中:专项上解省级支出2948万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203万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1777万元、上缴省级就业调剂金35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解220万元、结算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上解313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地方扣款122万元、国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支出基数上解260万元、上解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48万元、税务部门经费支出基数上划-30万元),专项上解市级支出6112万元(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垃圾运转经费45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3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4170万元、上划龙岩市森林消防龙岩大队、上杭大队经费186万元、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19万元、棉花滩水电站增值税上解613万元、上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理机关运行和管理人员等支出经费81万元、清算市级垫付的中欧班列运费补助资金26万元、市级交通重点项目增值税上划-102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35880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646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3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99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4141万元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34994万元,收入总量为4711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975万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2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880万元,支出总量38092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90206万元。
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区收入总量471130万元。区本级支出总量362573万元(含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624万元、上解支出182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8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5万元),扣除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8351万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902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6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89%。上级补助收入9752万元,上年结余5505万元,调入资金467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34976万元,收入总量20539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0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8%。调出资金34600万元,上级上解支出236万元,支出总量14492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047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区本级没有单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并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08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9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24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6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519万元。
(五)举借债务情况
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86364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734586万元,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比年初同口径政府债务余额601111万元增加133475万元。
(六)相关说明
1.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严格落实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推动财政改革、改进工作、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的重要抓手,同财政业务紧密结合,积极主动谋划,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件,其中独办3件、分办1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2.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区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119800万元,区级财力预算219544万元,相应安排区级支出预算219544万元。在执行中,因短收和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尚未安排或安排不足,调增规范津补贴和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教育、社保等民生事业刚性项目支出需调整等。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当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92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92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万元后,调入资金36100万元用于弥补当年一般预算财力缺口,调整后区级支出预算为252069万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7714万元)。
3.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2022年终结余90206万元,实际使用上年结余54141万元,主要是用于拨付相关单位项目专款支出。
4.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政补助我区收入2419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179万元,增长32.4%。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54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369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万元,增长11.5%。
5.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22年度转移支付补助乡镇(街道)支出18351万元。
6.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总体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预算法》要求,2022年区本级决算、2023年区本级预算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在本级人大批复后的时间内集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7.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了预算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重点抽评的方式。2022年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区24个乡镇和68个预算部门完成了709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5311万元,同时对92个乡镇(部门)涉及资金188351万元开展部门整体评价,做到全覆盖。根据省、市绩效工作的相关精神,4月份选取区交通局等5个涉及民生项目资金1052万元进行绩效重点评价,最终根据结果提出建议意见供下年度预算参考。
8.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2年区级预算周转金余额31万元,年内未使用。
9.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初安排预备费1600万元,年度调整预算时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10.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94万元,年度预算调整时动用394万元用于弥补一般预算支出缺口,年度决算补充后余额2825万元。
11.区本级财政代管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收入(教育收费,主要是高中阶段教育收费收入及电大教育收费收入)1726万元,上年结余330万元,支出1734万元。年终结余322万元。
(2)代管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代管资金土楼门票收入972万元,加上年结余25万元,支出900万元,年末结余97万元。代管资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报区政府审批后拨付,结余资金全部结转下年。
12.部门决算情况。2022年区级部门决算汇总收入382752万元,同比增加36282万元,增长10.47%。部门决算汇总支出382788万元,同比增加21267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汇总“三公”经费支出12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22万元(当年购置5辆公车),公务接待费增加19万元。
一般公共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决算相关说明等决算草案,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区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2023年上半年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财政收支平稳运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9368万元,同比下降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83万元,同比下降2.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164万元,同比增支35278万元,增长21.8%。其中:民生支出159476万元,占总支出的80.9%。
2.政府性基金收支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851万元,同比减收2448万元,下降29.5%;政府性基金支出73201万元,同比减支33950万元,下降31.68%。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5329万元,同比减收1564万元,下降22.7%;国有土地出让权支出23896万元,同比减支12065万元,下降33.55%。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470万元,占计划的57.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159万元,占计划的49.5%。
4.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
上半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23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3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16042,其中:一般债项目支出3042万元,专项债项目支出13000万元。
(二)财政工作成效
1.收入组织推进扎实,完成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89368万元,同比减收1508万元,下降1.66%,超序时进度0.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56292万元,同比增长4.9%;地方级财政收入64683万元,减收1808万元,下降2.72%,超序时进度4.7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1607万元,增长7.9%。完成财政收入“双过半”预期目标,为稳住经济大盘作出财政贡献,为下半年冲刺全年收入打好基础。
2.刚性支出有保有压,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认真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节约的资金用于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等领域重点支出。上半年,我区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保工资”实际执行已支出78000万元,执行进度达54%,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不存在拖欠人员工资、擅自改变工资支出用途、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偿债或建设项目等问题。
3.有效保障民生支出,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持续改善。上半年,全区财政民生相关支出完成160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维持在八成左右, 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教育、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体传媒等五类支出完成107318万元,同比增支8840万元,增长9%。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兜住民生保障工作底线,确保特困供养补助支出1470万元,农村低保补助支出2806万元,流浪乞讨临时救助支出175万元,孤儿救助支出 175万元等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预算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2895万元,区医院综合大楼和传染病房建设支出5000万元,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支出4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1713万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支出2995万元,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投入,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有力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有力支撑宏观经济稳定。梳理上级各部门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投向领域和资金规模,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推动贯彻落实争取资金工作具体化、责任化、清单化,切实把区委区政府的“规划图”转化成区直部门的“施工图”。上半年,全区共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7.1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10.03亿元,主要投向教育、水利、公路、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产业园基础设施等领域,有效发挥了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夯基础、增后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经济发展和民生项目支出提供有力支撑。
5.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166万元和上级资金442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支持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统筹安排农业专项资金737万元和上级资金7122万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粮食产能区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水利基础建设,统筹安排水利专项资金4362万元、上级水利资金8553万元和移民资金4003万元,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做好移民后扶等工作;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安排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2394万元,进一步发挥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村发展的机制平台优势,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奖补“一事一议”、产业振兴示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村组织运转等项目申报工作;全力推进农业信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性农业担保资金“四两拔千斤”杠杆作用,扩大“三农”贷款投入规模,2023年新增保户数为328户,新增担保金额为5897万元,截止2023年6月底在保户数为826户,在保余额为12320万元,有效缓解我区农业生产“融资难”的实际困难。
6.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安排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补助资金3141万元用于废弃煤矿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龙湖水质提升、汀江流域水电站退出奖补和永定河抚市段、高陂段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安排1813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奖补)和土污染防治等项目;安排165万元用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房屋安全治理长效机制试点项目补助;安排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303万元用于仙师和湖雷自然灾害治理;安排626.39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林业和土地整治;安排林业专项资金4551.48万元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国有林保护修复、林业经济发展和森林步道建设;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专项补助333万元;安排国有林场税费改革和村级自然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补助117.92万元。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东部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决策部署,筹措老旧小区建设资金9200万元用于东部新城寨下片区项目征拆和永定河东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安排2800万元用于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和城市建设市政维护等城市建设项目;安排1672.88万元用于乡镇垃圾处理运输和农村保洁、城乡集镇路灯照明和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安排4790.09万元保障城市大管家经费,为永定城区环卫、园林建设、市政管理和垃圾分类,提升永定城区城市品味提供资金支持;安排2900万元用于生态环保相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落实党政生态要求环保支出稳定增长机制的目标。积极向市财政局和经开区协调解决有关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2017年10月至2021年以来的运行和管网维护回购服务费2609.4万元负担比例和2022年以后的费用负担比例事宜。
7.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永定区兵团式作战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2023年政银企保担联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兵指办〔2023〕14号),组织区直有关单位、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及40多家企业代表召开政银企保担对接合作会,共计36家企业签约成功,融资金额达2.52亿元。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靠前服务担保企业,永鑫担保公司在保企业80家,在保笔数96笔,在保余额36845万元,完成担保倍数4.41。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截止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2.88亿元,同比增加 16.07亿元,增长34.33%,比同期贷款增速高出 22.31个百分点;再贷款余额3.42亿元,同比增长 12.13%,真正实现金融“活水”的有效流动。推动财政惠企政策提质增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兑现工业、商务发展奖补资金1071万元,推动援企稳岗促就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投资创业内生动力;兑现产业发展基金5176.7万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围绕“集约化整合、扁平化管理、规范化治理、资本化运作”的改革方向和坚持“市场化运营、专业化发展、一体化管理、集团化管控”的发展模式,起草拟定《区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企业管理层级,采取退出注销一批、划转整合一批、理顺体制一批、委托管理一批、聚焦主业发展一批的原则,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布局、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运营高效的国有企业集团。推动四大集团公司融资、担保、拆借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鼓励四大集团逐步拓展经营性贸易业务,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持续推进国企资产办证手续,增加国企有效资产,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依托建行财资云系统,搭建国企银行监管查询平台,四大集团及园区公司已在区内部分银行开通银企直联服务。
(三)存在问题
1.财政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全区财政收入主要依赖煤炭、水泥、石材等资源型产业,财源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差,产业资源依赖性强、结构不平衡问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财政运行的显著特点是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少、预算约束力弱、暂付款项大、转移支付依赖程度高等,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公共服务支出大部分缺口依赖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2.“三保”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入的增长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增长需求,可用财力仅能保障“三保”支出紧平衡,缺乏区域产业发展所需的财力保障,2021-2022年度财政支出挂账增长较快,直接导致挤占库款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此外,保国家重大战略、保法定、保各类考评需安排的项目支出不断增加,如:教育、乡村振兴、科技、综治平安等必须法定增长。
3.国库资金保障水平减弱。今年来,我区库款保障水平一直较低,支付能力较弱,难以保障正常的支出需求。主要是欠拨上级专款较大,集中在农林水、教育支出等领域方面,且普遍数额较大,造成重点领域或者涉及牵头指标领域的项目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此外,受当前房地产及土地市场低迷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序时按预算目标完成,收不抵支造成库款挤占数额较大。
4.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完善。财政资金“重投入、轻管理、少问效”的粗放思维和管理模式根深蒂固,财政部门管钱不管使用,主管部门管用不管效益,财政资金难以统筹优化,使用结果与部门职责、事业发展难以有效评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就是给财政资金使用套上“紧箍咒”,一旦资金使用效益低,轻则收回、重则问责,还影响下一步预算资金分配。当前各部门及财政内部对预算资金成本测算、执行管控、预警纠偏、分析评价等缺乏专业水平,导致成本指标与预算资金匹配度较低,成本绩效与“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之间的衔接融合机制不够健全。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财政部门将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为行动抓手,主动融入服务市委市政府“打好五张牌 建设新龙岩”工作大局,发挥“1339”兵团式作战体系优势,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精心聚财开明理财,保证支出强度,加快“三保”支出进度。切实采取措施,扎实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全年收支既定目标,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强化“三保”底线思维,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限期制定逐步消化暂付款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密切关注“三保”库款保障水平,低于保障水平时及时筹措调入资金或请求市级财政库款调度支持,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严禁超比例新增暂付款。同时,按计划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前对未来1-3个月的财力保障情况进行评估研判,及时对财政运行风险进行预警,每月工资发放前5日将发放工资足额转入工资专户,确保足额发放。
(二)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梳理各项预算收入来源及支出安排,将本级年度预算资金,连同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以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统筹安排。切实加强我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简化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拟优化出台《永定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及审批办法》,按资金性质和资金来源分类审批,简化资金审批流程,切实减轻区主要领导审批压力,确保资金定位清晰,精准快速拨付。
(三)聚焦民生福祉,稳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把更多的财力、最大的增量投入民生事业,确保民生投入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落实好区委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继续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指导区属四大集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岗送岗,解决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继续做好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救济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支持养老事业发展。
(四)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立足生态、农业和人文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把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税、用地、金融奖补等方面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土特产”文章,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整体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建,并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积极探索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加快农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特色旅游业、现代种植业和养殖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迈新步。
(五)强化国企风险管控,创新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融建模式。建立资金动态平衡监督体系和预警机制,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筹开展资金余缺调剂,统筹协调各所属企业融资贷款、资金拆借、还本付息和等风险控制管理事宜,统筹做好市场化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构建市场化的融资能力,有效防范与化解资金风险,共同维护好集团的市场信用。探索建立贯穿“国资金融中心—集团公司—二三级企业”的在线监管系统,打造覆盖全区国资国企的“一网一平台”,实现对企业财务、产权、投资、“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动态监管,构建国资监管事项精细化、数据更新动态化新模式,有利于实时动态掌握区属国企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推动区属国企加强企业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有利于防范化解融资、投资、经营、法律等方面重大风险。实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还债”一体的市场化方式运作项目,实行部门项目化管理,部门项目对应归口对应集团公司。农业林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运营明确以海发集团为载体,全区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运营明确以文旅集团为载体,全区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运营明确以建发集团为载体,全区矿山基建、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建设运营明确以矿业集团为载体。通过政府直接授权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模式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建立“部门争取上级项目补助+区级统筹投入+国企项目融资”的项目实施投融建机制,由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争取中央、省级大项目补助,由区政府统筹其他各项上级专项和区本级专项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由国企负责项目实施并负责筹措不足项目资金(如乡村振兴项目),财政性补助资金、各类项目资金要先通过“四大集团公司”再拨付到项目单位,形成国企合规合理有效的投融建机制。完善“城市大管家”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将城区及农村集镇的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卫保洁等管养业务委托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尝试由主管部门与委托运营企业建立管养“共管账户”制度,由运营企业设立专用账户,资金管控由主管部门负责,既实现专款专用又提高企业现金流。
(六)深化财税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落实中央有关税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预算法定,完善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财政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进一步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办理预算管理业务。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分配审核流程,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快拨快用快见效。
(七)加强财会监督,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各类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全过程穿透式监测,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积极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排险除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2022年度永定区财政决算表及2023年1-6月收支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