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1-22 10:29

  永农〔2026〕4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行指〔2025〕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我区 2025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70万元(详见附件1)。“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用于支持14个市派驻点村项目建设,每个村 5 万元(2个获评2023 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与乡村振兴市级配套补助一起下达,本次不再专项下达)。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绩效跟踪管理,使资金能精准用于支持派驻村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 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5 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永定区委组织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1

  2025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市派驻点村

金额

1

虎岗镇

虎东村

5

2

抚市镇

五联村

5

中在村

5

贝溪村

5

3

龙潭镇

上西村

5

4

岐岭镇

内坑村

5

5

下洋镇

中川村

5

月流村

5

6

湖山乡

里佳村

5

7

古竹乡

蛟塘村

5

8

仙师镇

仙师村

5

9

峰市镇

高山村

5

10

湖雷镇

上北村

5

11

合溪乡

合调村

5

合计

 

70

附件2

  2025年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14个村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7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0

基金预算拨款:

 

总体目标

第七批市派驻点村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财政资金投入,促进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市派驻点村个数

市派驻点村个数

14个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公开率

资金使用必须

公开

100.00%

时效指标

项目启动实施

项目启动实施

时间

12 月底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市派驻点村项目补助标准

市派驻点村

5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市派驻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率

反映村级集

有所增长

社会效益

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个数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个数

=0个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人数/总服务对象人数*10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