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及拟拨付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5号)等文件要求,有关乡镇开展了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经相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验收公示、区农技站汇总核实,现将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1月17日-11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正常上班时间来访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597-3358858
附件1:永定区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拟补助情况汇总表
附件2:永定区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及拟拨付补助资金情况明细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