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10-27 11:55

  永农〔2025〕210号

  坎市镇、金砂镇、合溪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精神,经研究,转下达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到户资金1.8万元,补助建档立卡脱贫户5人,其中1人是2024年度漏补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3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各乡镇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平台与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任务清单

  3.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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