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农户申报实施。2025年11月7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龙岩市永定区福建诺誉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大溪乡大溪村黄屋科19号建设的设施农业智能温控大棚一进行实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该项目由龙岩市永定区福建诺誉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建设地点在大溪乡大溪村黄屋科19号,属于省级补助项目农业企业新建大棚项目,企业为福建诺誉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黄德华,申请类型为智能温控大棚一,开始建设时间为2025年4月,业主申请验收自报面积为11亩。智能温控大棚一分三个棚建设,棚一面积为2112m²(3.168亩)、棚二面积为3072m²(4.608亩)、棚三面积为1632m²(2.448亩),三个棚合计面积为6816m²(10.224亩)。
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面积合计6816平方米(10.224亩),建设标准达到省定标准。按照智能温控大棚一类型每亩应补贴32000元,合计拟补贴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壹佰陆拾捌元整(327168元)。
该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3日-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7-3358858
区 经 作 站 电话:0597—3358832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