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2025〕247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和做好2026年度建设项目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25〕343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开展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根据各乡镇项目申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高陂、培丰、坎市、抚市、下洋、仙师、高头、堂堡和大溪9个乡镇立项设计建设2026年度高标农田建设项目。2026年计划立项面积2.59万亩,(申报面积2万亩,储备面积0.59万亩),2026年度分项目分批设计,具体实施面积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未列入2026年实施的乡镇,列入项目储备乡镇名单,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实施乡镇。改造提升项目区要求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新建项目区从各项目乡镇2011年以来未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中选定,具体面积待设计划定。请相关乡镇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在项目村进行立项公示,项目确定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项目工程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满足群众农业生产需求,确保项目建成后基本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路相连的效益。同时要积极配合项目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推动勘察设计及评审工作尽快完成。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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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暂定乡镇 |
项目名称(暂定) |
暂定立项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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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陂镇、培丰镇、坎市镇 |
2026年永定区高陂等3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 |
5900 |
1.新建项目面积不单独立项,在各项目乡镇项目村中根据图库划定区域、面积,改造提升和新建项目合并立项。 2.各项目乡镇批复面积最终以省、市下达面积及勘察设计情况而定。 3.各项目乡镇面积原则按照新建面积同改造面积比例为6.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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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抚市镇、下洋镇、大溪乡 |
2026年永定区抚市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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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仙师镇、堂堡镇、高头镇 |
2026年永定区抚市等3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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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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