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现将《龙岩市永定区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助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补助主体申报。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龙岩市永定区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文,下达200万元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给我区。为推进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取得较大突破提升,助推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3〕9号)精神,结合我区情况,制定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龙岩市永定区区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补助主体”),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等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购置”包括当年度和上年度开展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项目完成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前。
补助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经营信用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补助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原则上要带动5户以上农户;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的,至少要带动脱贫户或监测对象3户以上。
二、补助标准
补助主体新增购置加工、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企业购置设备纳入补助投资额度原则上需达到30万元以上,以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进行补助;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区补助金额200万元时,按权数分配。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补助主体向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助主体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4.龙岩市永定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2);
5.加工、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必须公对公转账)、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6.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补助主体须在申报日期截止2024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加工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7-3358833(传真相同)
(三)项目验收。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补助主体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进行现场项目核实,并进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
(四)补助审批。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资金规模和项目验收情况,研究提出分配方案,确定具体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
1.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2.龙岩市永定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3.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
|
||||||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信用等级 |
|
||
|
企业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口民营企业 |
□集体企业 口其他企 |
口民营企业 口其他企 |
||||
|
企业概况、主
导产品及发展
目标 |
|
||||||
|
联农带农 情况 |
□ 租 赁 ( 户 ) □就业务工( 户) □ 入 股 分 红 ( 户 )
□收益分红( 户)口订单收购( 户) □ 提 供 服 务 ( 户 ) |
||||||
|
设备 |
设备名称或
建设项目 |
购置金额或 建设面积 |
证明或发票凭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购置设备总投入 |
|
|||
|
企业盖章 |
县财政局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
|
|
|
|
||
附件2
填报单位(盖章):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填表日期:
|
项目名称 |
|
项目 实施主体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
||||||||
|
项目 所在地 |
乡 ( 镇、街道 ) 村 |
脱贫村 (是/否) |
|
带动农户数 |
|
其中脱贫 户和监测 对象户数 |
|
||||||||
|
序号 |
受益户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带动受 益户家 庭人口 (人) |
是否 脱贫 户或 监测 对象 |
利益联结机制(在相应的下打“ √ ”) |
时限 (XX年XX 月至XX年 XX月) |
利益联 结累计 获得收 入(元) |
|||||||
|
就 业 务 工 |
订 单 收 购 |
承 包 租 赁 |
收 益 分 红 |
入 股 分 红 |
提供 服务 |
其 他 |
|||||||||
|
1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补助资 金项目全部申请文件及其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其电子文本与 纸质文本及相关原件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对其 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本次申报的设备未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补助,也不再申请其他财政补助。若因我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及其附件(含电子文本)失实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