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市级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龙财预指〔202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现将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49.86万元、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生产就业扶贫资金250.81万元、市驻村第一书记村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20万元等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520.6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下达,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补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生产就业扶贫资金明细表
3.2023年市驻村第一书记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和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明细表
4.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