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廖志丹、陈永梅)
时间:2026-01-12 17: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证书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礼田村景观大道15号152幢(客家古镇E区73#02单元)

闽(2023)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05512

80137.19/130.45平方米

住宅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