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廖志丹、陈永梅)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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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证书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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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礼田村景观大道15号152幢(客家古镇E区73#02单元) |
闽(2023)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05512号 |
80137.19/130.45平方米 |
住宅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