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卢桂林
时间:2026-01-07 17:3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17日至20261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97-309306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卢希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书楼巷12

永国用(1990)字第818号/永房证字第01411号

卢桂林

 

登记机构: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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