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坚持把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区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制定《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分解成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期间,区社领导班子加强整改跟踪落实,动态掌握整改情况,按照序时进度安排,定期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永定区供销社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中共永定区供销社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永定区供销社工作例会制度》等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机关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2025年以来,社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作《学习手册》发放并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区社实际作出部署;三是在2025年5月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班子成员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
(3)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永定区供销社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内容和方式,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参照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区社实际,制定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巡听旁听规定,邀请区直机关党工委挂钩领导参加区社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今后,我社将持续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落实巡听旁听。
(4)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领导基于工作实际,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新撰写“四下基层”专题研讨材料,并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相关领导表态发言,区社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批评。今后,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管理,对撰写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撰写材料言之无物、照搬照抄问题。
(5)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守纪律规定;二是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推进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整治行动和违规吃喝整治行动,切实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三是加强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委党校业务学习,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33项制度,汇编并印发《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根据2024年度综合业绩考评指标和2025年度区社工作要点,制定《区供销社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将指标落实到股室、个人,明确考核指标、奖惩条款,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提升干部职工争先进位意识;三是修改完善社机关文件传阅单,对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闭环管理,并由综合人事股建立督办台账,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7)关于招商引资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完成2024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签约企业1家,储备项目2个,外出招商3次;二是制定《深化改革拓展“三争”行动深入开展大招商招好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将招商引资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衔接、稳步推进;三是根据2025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组织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认真谋划全年工作推进具体举措。目前,已对接深圳、北京永定商会领导3次,洽谈储备项目2个,开展外出招商1次。
(8)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克难韧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调项目建设资金。对接沟通省社和省供销集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截止2025年9月,已协调省供销集团拨付资本金300万元,累计拨付资本金800万元,同时,商讨项目贷款事宜,保障一期项目完工;二是积极主动对接区发改、环保、城管部门,推动影响二期项目建设的垃圾堆场移除事宜,加快项目建设。
3.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工作成效不显的问题。
(9)关于人员结构老化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有关基层社人员进行调整,结合基层社资产和业务实际,经主任办公会议议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一律不再聘用,免去达到退休年龄的基层社主任职务,日常工作暂时由区社干部接管,因工作需要,返聘已退休主任做好有关工作交接;二是实施人才储备计划。组织有资产的基层社填报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培育储备力量。全区有资产的3个基层社按照一社一储备的计划,已储备后备干部3人。
(10)关于供销农资网点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农资经营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区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逐步恢复农资经营;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农资供销经营网点调查的通知》(永供联〔2025〕3号),开展全区供销系统网点调查,确定湖坑、凤城等2个乡镇网点为2025年农资直营试点,为构建全区农资服务一张网奠定基础;三是制定区级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由区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牵头,负责配送未设供销农资经营网点的15个乡镇的农资配送,进一步优化提升区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目前,农服公司已完成场地租赁,销售大户摸排和与省福农集团初步供货协议。
(11)关于“三位一体”试点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高陂、坎市、仙师等基层社开展调研,逐步理清基层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并把基层社“三位一体”试点推进列入2025年度区社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二是重点推进仙师供销社“三位一体”试点,依托区农服公司助农贷业务,在仙师供销社设立“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供销+信用”模式,为农户解决生产资金问题,截止9月份,仙师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助农增信贷款存量近2080万元,受益农户125余户。
(12)关于开放办社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基层社业绩考评体系,制定《永定区乡镇供销社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基层社实际,分别制定有资产基层社、开放办社基层社的业绩考评指标;二是由指标对应股室加强业务对接,完整准确统计相关业务数据。2025年以来,各项数据指标均按时完成统计直报数据录入,做到应统尽统。
(13)关于未建立涉农信息发布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涉农资讯每季度定期发布机制,2025年以来,已发布涉农资讯和农产品供求信息4期。今后,将定期发布涉农资讯和农产品供求信息,形成信息发布常态化机制。
(14)关于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区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27家,经培育,有优质社150家,其中,市级以上优质社91家,省级以上优质社48家;二是拓展“永定土楼梯田米”销售市场。组织“供销农场”业主向区内外消费者大量销售“永定土楼梯田米”。去年以来,累计销售2800吨。
(15)关于打造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未形成合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协调,积极取得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支持,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供销农场”深化拓展工作的通知》(永供联﹝2025﹞6号),各司其职合力推动“供销农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全面摸排本区32个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供销农场”推广条件,将青溪村、新罗村、上南村水稻连片生产种植区纳入“供销农场”全托管服务点。2025年,打造湖坑奥杳“供销农场”社会化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营。
(16)关于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永定区供销社“供销农场”推广实施方案》,指导推动村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严格落实“村集体持股必须达到51%以上”的要求。2025年,已成立3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且村集体持股均在51%以上;二是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支持,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供销农场”深化拓展工作的通知》(永供联﹝2025﹞6号),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流转土地参与“供销农场”推广。
(17)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农业、市场等部门对接,已建立全区1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的台账;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建档立卡监测工作的通知》(永供联〔2025〕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优质社建档立卡机制,要求全区存续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都应纳入“一社一档”管理。
(18)关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台账,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社实际进行分类宣传指导。引导专业类别相似、生产链条相关的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成立联合社,提升发展潜力。今年以来,引导湖坑镇奥杳片区根据连片种植优势,以永定区新禄农机合作社为主导,联合片区内3家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为农服务宗旨,深入指导,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力度。
(19)关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的20家食用类专业合作社进行逐一联系或走访,解读相关政策规定,配合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合作社按规定落实申报;二是已出台《关于推荐2025年区级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单位的通知》,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优质社申报的必备条件。
(20)关于改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并在主任办公会上结合永定实际,对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将供销综合改革具体举措纳入到《2025年度工作要点》和《永定区供销社“3511”高质量发展工程发展思路》,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21)关于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永定区供销社社有企业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永定区乡镇供销社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分别对社有企业、有资产基层社、开放办社基层社设定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机制。
(22)关于社有企业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推动供销电商业务,与区国投集团下属数字公司合作打造供销电商直播间,发挥区数字公司专业团队优势和供销品牌优势,进一步拓展助农销售业务;二是强化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职能,以农产品展销活动为抓手,推进消费帮扶工作常态化。供销电商公司组织本区农业企业参加天河区举办的“穗龙合作•双向赋能”特色农产品展销和在永定区南门街商贸广场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展现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的引领作用。
(23)关于上报数据应统未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指标对应股室加强与全国总社、省、市社的业务对接,调整充实相关业务数据库,按时完成统计直报数据录入,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完善奖惩机制。结合综合业绩考评指标,细化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将年度工作绩效奖的分配与工作绩效挂钩,达到奖优罚劣的目标。
(24)关于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社对基层社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基层社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情况和用途;二是有关基层社门店按周边市价的标准出租,在同等租金情况下原租户优先续租;三是督促基层社从2025年开始,年底按租金总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基层社发展基金,区社将长期监督基层社发展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基层社已提取2025年基层社发展基金。
(25)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社领导对有关基层社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基层社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收取店租、支付工资等收支均通过对公账户,杜绝“坐支现金”问题。有关基层社均已启用对公账户;二是不定期对基层社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杜绝“白条”入账问题。今年5月份,在对有关基层社财务支出情况检查中,未发现坐支现金问题。
(26)关于基层供销社底子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供销社集体建设用地产权证办理方案》,成立专班小组,对基层社的资产进行摸排,更新资产台账;二是全面清查有资产基层社社有资产,形成台账并公示。
(27)关于留岗人员领取下岗安置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清有关基层社下岗安置补偿费情况和人员留岗情况。2003年企业改制,基层社全员下岗,由于有关基层社仍保留社有资产,根据区社有关文件精神,同意有关基层社返聘部分下岗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工作并领取聘用工资;二是对有关基层社现有行政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结合现有资产情况及岗位需要,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一律不再聘用,免去达到退休年龄的基层社主任职务,日常工作暂时由区社干部接管,因工作需要,返聘已退休主任做好有关工作交接;三是督促有关基层社通过依法依规处置现有资产所得逐步解决欠款、社员股金、欠款利息、挂账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
(2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措施》,对意识形态工作或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每半年1次专题分析研判,每年至少1次综合分析并向区委专题汇报;二是加强对年度总结材料质量审核,确保总结准确展现工作实绩,避免雷同现象再次发生。
(29)关于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准确签署个人意见;二是多次在周例会上强调和组织学习区社“三审三校”制度。2025年信息发布审核未出现以签名代替审批意见情况。
(30)关于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网络安全学习教育,在干部职工学习会上组织学习重温《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升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二是结合当前网络安全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永定区供销社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演练,落实好网络安全各项工作。
(3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中共永定区供销社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对下辖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检查督查,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32)关于述责述廉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社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年度述责述廉相关文件精神,对会议程序、材料撰写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根据区委办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述责述廉会议流程,于2025年2月,召开了202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今后,区社将更加重视相关会议制度的规范性、严肃性,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各类会议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3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比较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和文件材料,筑牢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配合纪检监察组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情况。社机关股级及以下干部8人廉政档案都已按要求更新完善;三是规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2025年3月,组织机关各股室、所属企业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29个,并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32条。
(34)关于保密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等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制定《永定区供销社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区分互联网电脑和涉密电脑,按规定落实涉密电脑管理,做好做实物理隔离,严禁涉密电脑连接互联网、严禁使用U盘;三是制定《永定区供销社保密工作制度》,明确涉密文件收发、传递、借阅、保管等规范要求。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存在差距的问题。
(35)关于开展廉政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同落实,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廉政教育。今年以来,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开展廉政教育3场次,及时通报上级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二是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积极开展主要领导上党风廉政专题课,2025年4月,在“五一”节前的重点时段,区社主要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上题为《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法纪底线做清廉干部》的廉政教育专题课。今后,区社将持续抓紧抓实干部廉政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36)关于日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齐安全监控设备,在岐岭烟花爆竹仓库侧面和背面新安装监控探头2个,使整个仓库周围形成监控闭环;二是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仓库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并开展安全知识测试、消防演练,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对岐岭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37)关于廉政谈话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新调入干部或任股级干部及时开展岗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廉政谈话8人次,其中对新调入人员岗前廉政谈话1人次。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8)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近年来区供销社违纪违法党员较多的问题,已制定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在反腐败形势分析会上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同时督促区供销社“两员”案件多发的党支部对所辖党员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提高党员纪法意识。
(39)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区供销社每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提前通知纪检组,纪检组积极主动参与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督促区供销社对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同时重点对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40)关于公务接待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土产日杂公司和农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等行为;二是修订完善《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和报销流程等内容。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审核把关,对无公函接待等手续不齐全情况一律不予报支;三是全面开展社有企业公务接待费用自查自纠工作,未再发现公务接待报支存在无公函和接待审批单问题;四是强化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社属企业在业务接待等方面的财务报销凭证,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1)关于干部工作用餐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干部工作用餐管理,严格落实用餐签到,由综合人事股每月对干部用餐情况进行复核,禁止未实际用餐却报销餐费的情况;二是全面梳理统计2024年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对请假、休假、下乡、出差、培训等重复报销餐费的,相关费用一律清退。违规报支餐费均已退回。
(42)关于职工违规多头领取福利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工会会费收支、会员福利等相关规定;二是规范工会会员福利发放,供销系统工会下属各工会负责发放各自所属会员工会福利,杜绝工会福利多头领取情况;三是相关人员已退回多头领取的工会福利费。
(43)关于基层社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社领导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自身的问题进行检讨,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错误;二是完善基层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等费用的审批流程、标准和限额,确保所有费用支出都经过合规审批;三是相关责任人已退回违规发放的职工福利费和接待费;四是加强基层社财务监督检查。区社财务股不定期对基层社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财务问题。同时,将基层社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年度业绩考核。
(44)关于涉农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区社专项资金账户拨付精准扶贫示范社专项补助资金10000元至龙岩市永定区联和竹业专业合作社账户,并就相关款项问题向该专业合作社作出说明;二是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对涉农资金拨付工作进行重申强调,要求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对涉农拨补相关补助经费必须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45)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将采购A4纸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均通过政府采购;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方式重新确定汽车租赁公司,并通过议价降低租车价格。
(4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区社机关及下属企业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遗漏登记问题,制定详细计划,补登遗漏的固定资产入账,并建立动态调整台账。目前,区社机关及下属企业应入账管理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二是制定《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每一项资产都能得到妥善管理和有效保护。
(47)关于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销各项流程,确保报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组织社机关及下属企业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自纠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齐了所有缺失的材料;三是加强报销审核管理,对手续不齐全的报销事项一律不得报支,把好支出审核关。
(48)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区社财务人员对区社农服公司2021年以来,超2000元以上开支进行重新审核,未发现违规报支费用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更新完善报销凭证审核项目,2025年以来,社有企业经费开支中应报区社审核的均按规定报区社审核。
(49)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有关规定;二是区社农服公司工会对2021年以来的工会会费进行重新核定,并对未足额缴交会费的会员进行追缴;三是对当前会费核定情况进行复核,2025年工会会费均已按标准核定并按时足额缴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弱项的问题。
(50)关于党组织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区社机关党委对所属各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建阵地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党组织阵地建设相关要求,指导各支部及时更新上墙内容。
(51)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费专户管理,党费专户由机关支部在职党员任财务;二是对慰问党员等党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今后,区社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支出审核,对每一笔党费使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党费使用资金安全、合规。
(52)关于选举程序有瑕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学习,组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材料,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选举程序,2024年12月2日,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了区社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后续,区社机关党委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社机关党委本级及所属支部的换届选举。
(5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区社机关党委严格执行支部记录簿定期调阅制度。截止5月份,机关党委调阅各支部记录簿2次,所属3个支部“三会一课”都能按要求开展,发现了记录不规范的问题3条并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认真指导所属支部规范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54)关于重大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机制,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均需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对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作出明确规定。
(55)关于执行议事规则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列席人员为议题主办股室负责人,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主任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2025年以来,区社主任办公会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列席成员不参与表决。
(56)关于重大决策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记录,详实记录表态过程和表决结果。2025年以来,主任办公会议召开重大事项表决,均如实记录表决结果。
3.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57)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关于开好2024年度全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等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对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部署,讨论并制定会议方案,扎实落实会前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照查摆问题并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共开展谈话谈心4人次。今后,区社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切实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清洗党员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的灰尘,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58)关于查摆问题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领导主持起草,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领导干部发言提纲由个人撰写,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并将材料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审核,按修改意见完善;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期限。
(59)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会前根据要求制定会议方案,并提前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审核。2024年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未出现与实际不符的内容。
(60)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分开使用党委会议记录本、支部会议记录本、主任办公会议记录本、干部职工会议记录本;二是按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记录。
(61)关于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今年以来,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党务业务培训2人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机关党委指导、规范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各支部评议结果需经区社机关党委集体研究,批复后通报。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62)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区委编办,并报送《龙岩市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请使用编制的报告》利用现有空编通过全省统一招考或从本区参公单位中考核选调年轻干部;二是2024年11月,调任一名85年干部,优化了区社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三是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对近年来新入职干部的培养,让干部在重要岗位锻炼成长,原由返聘退休人员负责的“供销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业务现已移交给在职干部。
(63)关于干部长期未交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原综合人事股股长于2024年10月退休,已调整一名年轻干部负责综合股工作。
(64)关于个别岗位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进行调整,综合人事股负责人不再兼任财务股负责人;二是加强廉政谈话,制定区社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5.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65)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区供销社出勤考核制度》,重申考勤、请休假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先休假后请事假;二是制定《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考勤情况纳入绩效奖惩,加强结果运用;三是规范下属企业考勤,重新制定农服公司考勤签到表,参照区社考勤管理办法,将考勤情况纳入职工年度绩效分配方案,兑现奖惩。
(66)关于聘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下属企业2022、2023年续聘员工的续聘程序进行审查,未发现影响聘用的情形;二是督促社有企业负责人严格执行社有企业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今后,社有企业招聘工作将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67)关于未履行备案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对接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区管干部廖某返聘程序。
(6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等活动,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三是加大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定期通报省市区纪委监委有关案例典型,提升警示效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区社机关党委各支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69)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度综合业绩考评指标和2025年度区社工作要点,制定《区供销社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将指标落实到股室、个人,明确考核指标、奖惩条款;二是制定《永定区乡镇供销社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分别对有资产基层社、开放办社基层社设定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区供销社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内容均需集体研究讨论;四是加强财务监管,对基层社、社有企业进行不定期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发函要求沈某交回龙岩市永定区农资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欠款;二是区社领导前往永定区永宏律师事务所咨询、洽谈追缴事宜;三是区社领导前往省农资公司收集资金往来有关材料。下一步将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对欠款进行追缴。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568;通信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门街18号,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coop@163.com。
永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