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令(2022年第4号)
时间:2022-10-12 10:16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为我区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5832728、12119。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