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4-01 08:31

  永农〔2026〕40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年度重点普法学法要求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制定2026年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6年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2026年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法规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法规股

  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人秘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责任单位:法规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责任单位:水技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

  9.《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肥站、农田建设与地力提升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子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5.《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

  责任单位:植保植检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章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办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责任单位:扫黑办、人秘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责任股室:产业股

  19.《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责任单位:法规股

  二、地方性法规宣传

  1.《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人秘股

  三、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2.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法规股

  四、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3.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4.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平安农机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农机站

  5.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6.开展农业绿色植保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植检站

  7.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8.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五、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配合区食安办开展农产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