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龙岩市永定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13 16:25

  近日,邀请区城综相关领导对《龙岩市永定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深入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

  1.政策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以及《龙岩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规〔2023〕8号)要求,编制我区《实施方案》。

  2.地方背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永定城区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永定城区年产生工程渣土等各类建筑垃圾约198.7万方,除去内部土方平衡约178.7万方外,仍有约20万方其他建筑垃圾需通过资源化利用项目等渠道消化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成为城市治理中一道亟待解决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及意义进行说明,同时明确到2025年区本级及各乡(镇)的具体工作要求及目标。

  第二部分为任务分工。本部分共三大块,第一条至第三条通过严格执行处置核准、规范收运行为、建立收运机制等方式规范建筑垃圾前端收运行为;第四条至第六条通过加强基地建设、提升工艺水平、实施运营奖补等手段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能力;第七条至第九条通过强化产品推广使用、完善标准体系及加大科普宣传等措施大力推广再生产品。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理顺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通过细化各有关部门职责,制定考核机制,更好地推动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解决问题

  目前,永定区城区工程建筑渣土大部分依靠基坑、项目回填消纳处置,居民建房、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无处消纳,乱堆乱倒乱弃建筑垃圾现象频发,在影响项目建设的同时,对规范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推进创城工作造成极大困扰。为妥善解决我区建筑渣土处置问题,加快推进建筑渣土循环利用,培育资源化利用企业,鼓励施工企业与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体投标,现场联合作业,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可以增加其自身潜在的资源价值,带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