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定区进一步稳定发展2026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4-20 21:49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稳步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效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推动全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完成2026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0号附件3)及《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度龙岩市市级储备订单粮食生产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发改粮行〔2025〕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确保我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26年粮油播种面积稳定在23.94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0.22万吨以上。

  三、工作进展

  《十条措施》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

  2月2日至2月9日征求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意见;

  2月3日至2月14日,通过区政府网征求社会意见;

  2月5日、12日区农业农村局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永定区进一步稳定发展2026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3月3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吸收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十条措施(送审稿)》;

  3月16日,《十条措施(送审稿)》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同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4月1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条措施(送审稿)》。

  四、范围期限

  本《十条措施》适用于永定区,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6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五、主要内容

  (一)支持撂荒耕地等治理种植粮油

  对当年新复耕撂荒地相对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种植粮油作物;在耕地上种植果茶、花木等经济作物5年以上,主动退出改种粮油作物10亩(含)以上,2025年度复耕的撂荒地种粮且在2026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水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建设

  对承担水稻生产重点示范片种植任务的乡镇、村及实施主体,给予资金补助。

  (三)支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

  对种植粮食作物3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种植早稻1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给予资金奖励。

  (四)支持大豆、油菜、马铃薯生产

  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10亩(含)以上、马铃薯20亩(含)以上、各乡镇油菜示范片的种植主体,给予资金补助。

  (五)支持粮食规模种植单产提升和经营主体订单粮收购

  对相对连片种植水稻50亩(含)以上,经现场测产早稻干谷亩产达600公斤(含)以上、双季晚稻干谷亩产达550公斤(含)以上、中稻、一季晚稻干谷亩产达650公斤(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

  对完成当季订单粮食收购任务300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每亩当季干谷400公斤核算,具备承担订单任务相匹配的种植亩数,符合订单粮收购政策规定,且实际完成收购数量的),给予资金补助。

  (六)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和发展再生稻生产

  对开展杂交水稻制种面积达100亩(含)以上,种植相对集中连片20亩(含)以上再生稻且再生季亩产达150公斤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

  (七)支持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对新建烘干能力批量处理大于30吨,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实施主体,对开展粮食生产“耕、种、防、收(含烘干)”等社会化服务的实施主体,给予资金补助。

  (八)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内的路、沟、渠的维护与修复,水稻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采购救灾备荒种子,给予资金补助。

  (九)强化政策宣传与技术培训、支持农民丰收节活动

  安排资金用于宣传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粮油生产技术培训、举办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十)扛稳粮油生产政治责任

  安排资金奖励、通报表扬全区粮油生产综合考评前3名的乡镇(街道),10名粮油种植大户,10名粮油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六、注意事项

  粮油作物是指水稻、玉米、高粱、甘薯、马铃薯、豆类、油菜等农作物。

  七、关键词诠释

  (一)撂荒耕地:撂荒耕地是指具备种植条件,但受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连续闲置、荒芜超过一年未种植农作物的耕地.

  (二)新型经营主体: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97-3358858、139508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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