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保护龙湖库区水环境和渔业资源,持续有效地抓好库区依法治理工作,多年来,我区对龙湖库区(永定段)非法渔业行为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但龙湖库区(永定段)所有租赁到期网拦库湾、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乡镇非法船舶、水利图斑等涉湖涉水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为此,需整合执法力量开展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有序保护和修复龙湖生态资源。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的起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工作进展
2025年6月底,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湖库区(永定段)综合整治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初稿。2025年7月4日,通过协同办公网向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法院、检察院、永定公安分局、永定生态环境局、峰市镇、仙师镇、洪山镇等征求意见,7月9日根据各有关单位、乡镇的修改意见形成了《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会议讨论稿)》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2025年7月10日,由区政府副区长温福英组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会议讨论稿)》,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征集公众意见建议。2025年9月12日,永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原《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湖库区水面环境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规〔2023〕7号)文件同时废止。
五、主要内容
《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管护机制,通过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切实保护龙湖生态资源,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主要按实施内容分为非法盗捕综合执法、渔业养殖环境综合执法、垂钓行为综合监管、非法船舶综合执法、生态环保综合执法等五个工作组;
(三)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工作机制为推进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成立龙湖库区(永定段)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违法线索摸排,严格执法程序与处罚措施,强化执法监督。
(五)保障措施强调了组织领导、要素保障、执法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工作要求。
六、联系方式
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0597-3388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