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函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岩商务业〔2024〕7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辖属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10月9日前向区商务局提交申请。联系人:刘小红,联系电话:0597-5833858。
特此函告。
附件:《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岩商务业〔2024〕74号)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