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时间:2022-11-28 15:25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1.坚持政治引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下发《中共永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永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委治区委〔2022〕4号),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人大常态化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2022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有针对性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出台《法治永定建设规划(2021-2025)》(永委〔2022〕7 号),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永定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出台《法治永定建设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永委治区委〔2022〕2号),全力推动《法治永定建设规划(2021-2025)有效落实。同时,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永定区2022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下发《中共永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通知》,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压实压细。起草《永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送审稿),并于近期提交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增强法治永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一体推进法治永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3.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和迎检工作。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的通知》(岩委法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法治体检”,对标对表,从成效、出台文件、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认真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同时,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岩委法办〔2022〕5号)以及《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的通知》(岩委法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下发《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材料的通知》《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实地督察迎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于7月21日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到我区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访谈及法治建设专题测试等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督察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软硬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我区按照审批服务事项“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的要求,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事项7614项(含乡镇、村居),其中区直单位已绑定发布标准事项1718项,所有事项星级均为二星以上,事项可网办率为100%2022年以来,办理各类办件60.85万件,其中行政审批类88345件,网办件占86.18%,通过手机端网办的审批事项办件量累计22259件,手机端办理率25.20%。同步推进电子证照的生成及运用,推广电子档案系统的数据收集,目前,电子证照调用次数16450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入库39027个,电子档案系统已归档53590个。

2.优化审批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工改成效。2022年以来在工改系统共受理办件386件二是“一件事”套餐梳理发布。目前,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已公布39个“一件事”套餐,线上共计办理“一件事”套餐办件1295件。三是设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出台《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设立“跨域通办”专窗,在各承担通办任务的窗口设立分窗开展通办服务,梳理“跨省通办”事项143项、“省内通办”事项37项、“市县通办”事项104项、“县县通办”事项172项。四是推进惠企窗口建设2022年我区惠企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进驻涉及13个惠企政策兑现主管单位175个事项进驻,共办理办件12141件,涉及资金8097.8万元,大部分上级兑现资金还未下达外,目前兑现6274.05万元。2022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大力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2022年系统获取“好差评”数据119964条,非常满意率99.99%

3.聚焦高效便民,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我区先后下发《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截至2022年9月,保留证明事项223项,取消证明事项22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40项(比2021年度增加12项)。在龙岩市永定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着力提升营商便利度2021年底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共梳理出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共79项,其中:涉及直接取消事项10项;审批改备案事项3项;实行告知承诺11项;优化审批服务55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龙岩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形成《龙岩市永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目前已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于近期发文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等集体决策会议时,均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参会。同时,凡是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必须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召开专题会先行研究完善。制定公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审查重大行政合同21次,参与政府常务会议9次,参与信访接待工作10次,参加专题或专项会议15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导向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达到“应审尽审”。截至目前,累计审查涉法文件79件,提出修改意见190条,其中区政府已向龙岩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25件。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9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永政规〔202214号)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试用期已过的5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一是成立综合执法改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制作赋权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永政规〔20227号),赋予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200余项,并于9月20日上午召开“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暨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仪式。三是健全改革体制机制。印发《永定区关于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激励机制,保障基本行政执法人员的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制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岩委编办202222号),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同时,率先在全市制作了统一的乡镇执法文书格式,制作了规范样本,形成了统一规范的流程图、执法文书样式,被龙岩市司法局向全市各县(市、区)转发推广。四是业务培训常态化。2022年8月22日至31日,举办区“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培训班,区直各赋权单位及24个乡镇(街道)360名拟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全区范围内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的全员覆盖。印发《永定区“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和区直部门挂钩乡镇辅导方案》,将跟班学习与挂钩指导相结合,双向互动,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素质和办案能力。

2.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证发放,对退休及调离人员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资格证,完成全区754人的换证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2022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7月,全区报考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为699人,报考乡镇法律知识人员506人,报考司法行政专业人员为14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区直单位综合科目参考率85.3%,通过率74.8%;乡镇(街道)综合科目参考率77.6%,通过率61.8%;专业科目参考率78.4%,通过率98.5%。截至目前,我区持有省证人员817人,其中乡镇(街道)101人,拟取得乡镇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247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持证人员将达14.5人,区直拟增加持证人员60人。

3.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全区范围内梳理了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做到职责明确,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发《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永定区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我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2个单位已编制“四张清单”,其余单位均适用省或市主管部门编制的“四张清单”,确保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面有据可依,规范执法。

4.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通过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强化多方意见沟通,加大行政纠错力度等多种方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截止9月27日,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5件,已审结13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申请3件, 撤回申请终止3件,综合纠错率为30%。

(五)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通过“上一堂理论学习课、参加一次专项答题、开展一次主题宣传”的工作方法,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5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下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全面深化《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的“法律七进”活动,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武部、黄成昌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现场就《民法典》中涉及军人婚姻保护、英烈保护、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相关法律条款、相关案例以及诉讼流程等关注度较高的方面进行重点解答。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定,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常态化、反电诈、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禁毒、扫黄打非、反有组织犯罪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2.聚焦新闻舆论营造浓厚氛围。依托区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公益广告等多样化宣传手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党规、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区融媒体中心录制“反诈顺口溜”短视频、开设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干部群众法律保护意识与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今年来,通过电视刊播稿件123条次,在永定新闻网刊播稿件256篇,开设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网安法实施五年来”“法律法规”等3个专题专栏,努力营造全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会。8月22日上午,在区委党校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会,区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会上,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黄岩生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专题讲座。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龙岩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龙岩市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岩平安组〔2021〕4号)文件要求,区积极推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区、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中心于2022年4月19日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使用。中心实现与物业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等2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对接,与全区2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82个村(社区)调委会互通,将全区1071名人民调解员纳入区联动中心指派受理范围,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覆盖全区,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分流、一条龙解决、一盘棋预防”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同时,镇级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和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室已同步完成建设。截至今年6月,全区24个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名。村级调处室实现全覆盖,全区已建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室282个。此外,制定印发了《永定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专项组运行机制》(永平安办〔202210号)《龙岩市永定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中心平台工作指引(试行)》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打造“客家枫桥”调解品牌。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客家家训“和贵、规矩、向善、崇法”等平安和谐元素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运用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打造“148”“客家枫桥”调解品牌。将客家家训文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客家家训柔性调解,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新突破。2022年以来,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3701件,调解3701件,调解成功3602件,调解率达100%,其中运用客家家训化解矛盾纠纷2557件,占全区调处纠纷总数的71%,调处成功率达100%。全区未出现因调解不当引发群体性、重大伤亡或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未出现因对民间纠纷排查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未发生重点刑释解矫人员脱管、漏管、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和重大矛盾纠纷激化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走过场”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有待深化。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未真正实现全面有效覆盖,行政执法设备设施配比不足,监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尚未完全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后,乡镇积极性不高,执法队伍不稳定,办案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缺乏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法》要求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初次审核人员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区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在行政执法单位中不足20%,从而使我区行政执法面临败诉风险增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建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二)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提高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质量。突出风险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制定权限。强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三)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指导各乡镇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建立完善层级管辖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执法协助制度、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加快搭建执法监督平台,做好执法队伍常态化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四)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贯彻永定区“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多媒体数字平台打造“智慧普法”,组织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开展“以案释法”,培育“法律明白人”到田间地头引导村民尊法守法,推动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

(五)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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