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08 15:14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过去五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重振永定雄风、再创永定辉煌”的时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较好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

  一、回顾“十三五”所取得的成绩

  一是扎实推进补充耕地,助力财政增收。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67个,投资2.192亿元,完成补充耕地4807.18亩;实施并验收旧村复垦1350.03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1248.85亩,交易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4.5586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15129亩。二是全力攻坚土地征收保障项目落地。完成土地征收项目90个,征收土地面积25000余亩。三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0万余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1850本,出具不动产权证明23000本。其中完成林权各类登记349宗,面积60842.2亩;完成林权抵押登记15起45宗,面积20589.6亩, 抵押金额1935.5181万元。四是规范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不断优化矿业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持证矿山总数控制性指标全面完成。截止2020年9月底持证矿山总数为56个,小型矿山明显减小,大中型矿山比例明显提高。五是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475亩,占“十三五”期间治理任务1800亩的137.5%,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六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制止土地违法案件641起,面积32.71公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381起,拆除违法建筑145起,拆除面积4.5793公顷。

  在单位方面,2019年1月31日,我区被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评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成效突出观测点”;2020年2月14日,我局土地征收服务与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获得市委、市政府集体嘉奖;2020年12月,我局报送的《新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初探--如何做好饰面石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调研报告获得省自然资源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在干部职工方面,2018年2月,林腾庆同志被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评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成效突出个人”;2019年3月8日,沈利华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嘉奖”;2019年4月20日,孔玉琴同志获得“龙岩地质公园杯首届自然资源系统读书大赛优秀组织个人奖”;2020年2月,局长江海辉在龙岩市征地拆迁促重点项目落地百日攻坚大会战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

  二、回顾2020年工作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这个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年伊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社会经济建设,全局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提升城区规划水平方面。结合全市“一市两区三组团”空间发展格局要求,通过规划引领、用途管制等途径统筹布局全区重大基础建设、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各类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核心发展区建设。协调推进三大园区建设,构建产城互动、功能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先进的城镇空间发展新架构,形成“一城三区、双轴联动”空间重构,协调发展新格局,积极融入龙岩中心城市发展。

  同时编制并报批了黄金走廊、古镇滨河片区、体育中心片区、城区单元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城区市政综合、路网、医疗卫生布局、幼儿园布局、教育布局等5个专项规划,以及《龙岩市高陂片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定区下洋重点镇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定区龙潭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等3个新型城镇化规划。完成16个省级、10个区级和23个乡级试点村村庄规划,3个市级乡村旅游试点村村庄规划,5个市级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村庄规划,以及坎市镇浮山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规划编制工作。

  (二)在用地要素保障方面。一是规范土地征收,提高土地效益。共计征收土地3647.87亩,实现净地交付项目45个。二是精心组织出让,盘活土地资源。出让成交土地45宗,出让面积2816.78亩,应收价款99234.5万元;划拨补办出让147宗,补办面积5.31亩,补收出让金538.79万元;同时,积极协调2011-挂-10商服地块(大食府项目)转型开发等项目,并收取其他方面土地出让金6908.54万元,共计收取各类土地出让金106681.83万元。

  (三)在耕地补充和土地增减挂钩方面。一是完成补充耕地824.33亩(其中2019年结转243.74亩),完成补充水田487.8亩(其中2019年结转68.01亩),分别占市政府下达任务(补充耕地400亩、补充水田200亩)的206.89%、243.90%;二是完成31个旧村复垦项目的省、市验收和备案工作,面积共计280.39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256亩;三是加快2020年旧村复垦测量、设计工作,现已完成33个旧村复垦的先行核定工作,预计可新增耕地580.77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577.6亩。同时,完成增减挂钩指标交易396.8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150亩,为区财政创收1.7305亿元。四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制止破坏耕地行为179起,目前已立案查处78起,涉及耕地面积249.52亩。

  (四)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一是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完成17宗涉矿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矿政系统上报工作,其中洪山饰面石材现有8本采矿许可证均已转让变更至福建红岩矿业公司名下;出让1宗采矿权(龙潭俊元斜石灰石矿增加建筑用石矿种),收入采矿权出让收益86.12万元。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提请区政府办下发《永定区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砂、洗砂、制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永定区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稀土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砂、洗砂、制砂和非法勘查、开采稀土资源行为,制止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6起,其中:立案查处18起,共处罚金41.4万元;移送公安5起,打击制止3起。三是开展废旧石材加工厂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计拆除废旧石板材加工厂厂棚64家,面积约210.87亩;拆除管理房53家,面积约21.15亩。

  (五)在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方面。一是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责任。利用GNSS、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对全区持证矿山落实“边生产、边治理”主体责任检查,完成66家矿山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报告备案。二是全面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完成废弃矿山综合治理130亩,占省级下达年度任务数的130%。三是完成废弃矿山详细调查和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全面完成省矿政系统“三区两线”内41个“青山挂白”点(土地面积约为1600余亩)的治理。四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转基金”工作。分类处置各级发证的矿山保证金9628.39万元。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的矿山企业治理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并收缴国库计544.8万元。组织矿山生态治理验收26家。五是设立区级“以奖促治”专项资金。促进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包项目建设。下拨2019年度“以奖促治”专项资金120万元,充分调动乡镇矿山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不断充实区级“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推进治理工程。

  (六)在土地调查登记工作方面。一是完成永定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年度变更工作,认真做好最后的整改完善,圆满完成国家级检查的整改和上报工作。二是将261个行政村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汇交省厅;对正在开展的60个村的农房调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管,组织对已经完成调查的村庄开展县级自检和市级验收工作。三是积极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服务。协同福建省制图院完成我区各乡镇(街道)“一乡一图”工程;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督促推进全区23个乡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永定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水利、财政、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永定河(汀江干流、支流)水流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七)在民生福祉为民办实事方面。一是严格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51187件, 办结率100%。二是做好贫困户办证工作。全区符合办证条件的贫困户已完成1771户,完成率达100﹪。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打造窗口服务品牌。积极扩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做优登记工作,积极打造窗口服务品牌。开展延时服务56次、上门服务25次,预约服务29次,绿色通道服务36次,优质服务62次。四是做好群众解释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群众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和宣传工作。对群众来访来电热情微笑服务,窗口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受到群众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当前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当前土地征收收储工作进度缓慢;完成补充耕地数量距区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还存在一定差距;总体规划布局成果对城区发展带动作用尚未显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形势依然严峻;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压力巨大等等。

  四、“十四五”规划目标和措施

  为推动“重振永定雄风、再创永定辉煌”这一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提高闲置土地的处置率,加快土地征收收储工作,为项目落地提高用地保障。

  (二)完善我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快转变我区资源型城市发展方式,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严格控制持证矿山总数,规划期间采矿权总数只减不增。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矿山“三率”水平,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加大对全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密切监控,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发生。同时,持续推进我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打造我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做好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加快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度,重视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切实多补充优质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耕地“非农化”,重点打击查处农村新增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将破坏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完成我区符合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深化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妥善处理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问题,最大程度上解决信访难题,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五、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努力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工作,严格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按照“北工南旅、两轮驱动、城乡统筹、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东进、西扩、南延、北拓”的空间发展思路,打造“山水园林式旅游宜居城市”的目标,坚持以城带乡、以点带面,进一步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在完善、提升老城区、优化大洲片区的同时,加快城市空间骨架的拓展与构建。协调推进将永定区产业发展列入市级功能板块进行布局规划,大力发展永定红石材矿业、龙湖王寿山景区、中央红色交通线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快土地报批,有序组织出让土地。按区政府“每周一调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土地报批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主动对接,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速推进“中国土楼云谷”等16个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合计面积2052.5亩。积极协调推进凤城街道下坑片区提升板块(99.3亩)、寒陂下妇幼保健院旁地块(46.938亩)、书院片区书院桥头地块(92亩)以及寨下片区金丰酒厂周边地块(403亩)等土地出让工作,预计可实现土地出让收入9.7亿元。

  (三)继续全力以赴做好补充耕地工作。通过加强督查等措施,切实加快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同时,加大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的交易工作,力争为财政创收1.5亿元。

  (四)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依托现代和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督查巡查,完善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发挥乡镇、村级基层组织力量,对违法违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提升“两违”问题线索的捕捉、处理能力,抓早抓小,努力把“两违”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五)加大矿山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力度,组织完成我区“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力度。“十四五”期间拟投资约2.6亿元,实施洪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六)加速推进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督促陈东乡排危除险工程包和高陂镇先富社区安置区滑坡治理点施工进度,并于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七)认真完成2020年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部署2021年后永定区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