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21-11-08 14:59

 

今年以来,我局牢记初心,不忘使命,深入贯彻“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以保障水安全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新时代为起点,切实担负起水利事业的责任和使命,用“三牛精神”奔向新征程,让永定的山变得更绿、水变得更清,现将我区2021年水利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河道治理,着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

1.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一是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区总河长先后3次深入乡镇(街道)专题调研督导,区级流域总河长先后10次现场办公,区、乡两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履责尽职,共召开河长会议,现场推进会278次,(其中区级15次,乡镇级263次),累计巡河1120次。二是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全区排查并清理整治“四乱”问题30个,其中:乱占问题2个,乱堆问题26个,乱建问题0个,其他问题2个。三是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区河长办会同检察院重点聚焦河湖顽疾,借助司法检察驻河长办的优势,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和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实现问题整治率达100%。四是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行政区内金丰溪、永定河干流、支流(抚溪、堂堡溪、西溪等)共15条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及分区规划,协助市局完成辖区集雨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永定河河道岸线分区规划编制和审批。五是强化河湖采砂管理。对有证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合理性开发,确保在河湖采砂过程中不影响河湖水质和观感。完成了采砂许可数量从原来6本缩减控制2本的目标,对全区2本持证砂场15个采点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对全区采砂船舶进行GPS定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落实重点河段 “四个责任人”。

2.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推进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汀江防洪工程(二期)培丰段上网招标,全力推进湖雷镇前坊段和高陂镇和兴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二是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善“一源一档”,对全区14个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进行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并公示公开。三是巩固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巡查管控。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监管,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B稳定达标排放。四是严格工业园区污水防治。根据流域、区域总磷超标的问题导向,开展涉水工矿企业现场检查,对韩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试生产阶段废水排放口超标问题,已下达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停产整改,落实专家组验收意见,在做好规范排污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和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开展水质提升整治工作。对今年我区出现的下洋沿江国控断面、培丰矮门墩市控断面和龙潭镇与漳州交界处水质下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提升河湖水质。同时,还对群众反映的坎市镇万隆纸厂和城郊镇高速公路龙门段水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河湖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3.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根据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规模养殖场执法,出动了执法人员21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27.44万元。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继续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严打高压态势,对全区河道巡查7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制止大溪乡1起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查处坎市镇一企业非法向河道倾倒渣土案件,目前水政大队共查处3起非法采砂案件,罚没金额3.96万元。

   (二)推进民生工程, 全力打造安全可靠稳定牢固的基础设施。

1.做好水库建设与运行管理。一是全力攻坚烟草水源工程。下黄水库完成大坝砌筑了27.5m,占大坝高度31.5m的85.7%,累计完成项目6156.2万元,占总投资的86.9%。二是扎实推进水库前期工作。①光坑水库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专题设计工作。②6月份已完成堵树坪烟草水源水库的前期初步设计修编工作,并通过市水利局审批。③培丰镇双坑口水库已申报双坑口水库为2021年度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正在抓紧设计概算调整及相关专题补充工作。三是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认真抓好2021年度水库物业化管理落实工作,3月份完成小型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应急预案的修编、审查,及时调整水库安全责任人。做好56座水库三个责任人的培训,重点抓好使用巡查软件上报工作。积极开展汛前、汛中的安全检查。完成21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12座除险加固问题处理工作。

2.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一是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21年计划投资4.3674亿元,今年累计完成投资17110万元。其中:城关片区(一期)供水工程完成扩建水厂清水池开挖、边坡加固,累计铺设干、支管总长95.688km古竹寨下水厂累计铺设干管12km;文秀水厂完成文秀产业园应急供水管网建设,累计铺设管网3.0km。二是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计划完成城郊镇龙门村等10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03.6万元(省级补助),受益人口6128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8个村建设任务,完成投资82万元,占年度投资103.6万元79.2%。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完成2021年度农村饮水48个国家监测点枯水期水质检测工作,水质合格率达81.3%,高于水质合格率目标值75%。6月4日,我局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个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动态排查监测,建立问题回访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四是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填报工作。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农村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省水利厅要求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情况摸底,核实水源地位置、供水规模、供水人口等。

3.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一是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2021年拟建设灌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配套工程,受益面积5.2万亩,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由市水利局审查批复,施工图预算已送财审。批复概算投资2745.18万元,其中中央水利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2021年完成投资200万元,占年度计划1200万元的16.7%。二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上级下达改革任务为7万亩,其中灌洋灌区3万亩、农业农村局2020-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2.4万亩、仙师片灌区0.825万亩、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培丰、仙师、大溪)0.259万亩、金丰溪灌区0.516万亩。目前正在开展灌溉面积落实、水权分配等前期工作。三是开展灌溉试验工作。正在组织实施金砂试验田测坑建设及智能化监测设备安装。完成灌溉基础数据收集,包括永定区灌溉农田的作物种植结构、产量水平、灌溉定额、水分生产效率等基础数据。

4.做好水旱灾防御工作。一是健全防御制度。制定了《防洪防台风预案》和《永定区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核实调整防汛信息员279人,铜锣锣长1212人。及时印发了《关于成立永定区水利局防汛抢险工作组的通知》,成立水库调度组、工程抢险指导组,明确了防汛抢险工作组主要职责,要求水库调度组汛期正常排班。二是维修养护预警设备。与龙岩市亿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预警预测系统维养合同,维养内容包括全区41个雨量站点,25个水位站点,10个视频监控站点,1个中继站,1个预警接收中心。

5.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上级下达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2.97万亩,目前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8万亩,占任务的60.6%。2021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1项,实施综合治理面积为709hm2,目前已完成项目林草措施,正在按程序组织工程措施招标。

6.做好芦下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4月份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和机组安装任务,4月22日组织了机组启动验收,并配合电站业主做好增效扩容改造并网工作。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有序推进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化取水口监管,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5本,换发取水许可证5本,台帐录入率100%。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二是强化用取水监督管理。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等平台,建立超许可超计划取用水监管机制,完成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填报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年报以及下达2021年度用水计划。逐步推进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和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在线监控。三是严格用水计划管理。开展县域水平衡分析,全面摸清县域供水能力、用水需求、用水缺口,进一步挖潜新增蓄水、引调水工程的潜力,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水资源配置规划报告》,为我区水利发展规划奠定基础。四是严格执行下泄流量。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确定的3个重要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和管控措施,根据每月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的通报,我局已约谈了2次不合格电站50余人次,解网9座电站。

2.深入推进节水行动。一是打造节水载体建设示范。围绕公共机构节水、节水农业、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等载体建设,按照《龙岩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联合农业、工信、住建、教育等部门,积极打造一批节水样板。保证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验收。二是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中小学(含幼儿)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永定二中通过专题讲座、节水知识有奖问答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评选1所节水宣传教育示范校。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世界环境日”等,制作并设立宣传展板21块,悬挂横幅60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册(个)。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在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发表河长制工作动态及治理成效文章81篇。

   (四)落实政策法规,持续深化水利领域放管服效益改革。 

    1.规范行政审批。一是精简水利行业审批事项。2021年完成29个事项“五基十五同”的标准化配置和“五减五提升”的精简设置。二是做好水利行政审批工作。上年水利窗口行政审批所涉事项14项,累计受理办结111件,其中准予许可109件。获得3次红旗窗口称号。

    2.做好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全面排查生产建设“三同时”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清查复核工作,检查项目4个,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完成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扰动图斑复核和处置工作,复核图斑26个,处置未批先建项目1个。二是积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15件,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110.68万元。三是联合整治非法矿产开采。积极配合区政府组织的非法生产机制砂石、煤矸石无证开采等专项整治活动。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水质断面出现不达标现象。今年以来,我区沿江国控断面和矮门墩市控断面水质先后出现低于III类水的情况,未达到水质考核目标。水质出现不达标、不升反降的问题,体现了我区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平均巡河率可达90%以上,但与市河长办98%的考核目标,还有一点差距。

2.农村饮水安全仍是短板。我区基本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但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存在标准低、管护不到位、水量水质不稳定等情况,特别是春节期间供水矛盾突出。城乡供水一体化受多种因素影响,进展较慢。

3.部分项目受征迁和设计影响较大。如,下黄水库因工程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均滞后;防洪工程由于设计工作滞后,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开工建设。

4.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区乡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建设管理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目前我局专业技术人员23人员,占在编人数55人的42%。

5.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比如水库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任务重,但上级没有资金补助,区财政困难,资金难以筹措。

6.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达标率和完整率仍偏低。虽存在客观原因,如干旱、电站装机容量小、地处偏远等,主要是管理水平不高,列入线下考核电站没有办法把数据上传到监控平台,设备坏了维修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我局已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指导服务制度,以“局领导+股室”与各乡镇(街道)挂钩联系指导服务的组织形式,组建了6个挂钩联系服务指导组,要求相关责任人每个月都到各项目现场督导,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2.加快进度,倒排工期。对滞后项目,由区水利局组织参建单位优化施工计划,深入分析进度滞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倒计时安排,加大机械、设备、人员的投入,提高施工效率,进一步加快项目的实施进程。①年底前,完成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王屋溪项目和2020年度重点县仙师小流域(金砂段)项目验收工作。②加快实施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尺度溪项目,确保年底前主体完工。

3.加大治理,组织培训。①重点抓好河湖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跨行政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②坚持加强水污染防治。分类施策,实施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加大治理“散乱污”企业及面源污染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生活污水管网能力建设,控制农业化肥用量,实现水质稳定达标。③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的管理。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日常管理,加大日常巡河、保洁的工作力度,开展培训业务指导工作,通过理论+实地操作等多形式方法对专管员进行业务提升,确保我区巡河率稳步上升。组织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开展简报、简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新闻信息宣传的思想意识,同时,将信息上报情况和采纳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指标,有效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4.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①加快取水核查登记内业审核进度,同步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核查登记信息中出现的不完善、不准确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举一反三,确保登记成果质量,并提交市级审核。对核查认定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落实,逐一销号落实。

②持续推进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把开展水资源配置规划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7月前完成审查。

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6月底前完成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在此基础上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与审批系统连接,实现取水许可相关业务“一网通办”。新申请的取水户,停止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一律发放电子证照。

④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取水单位全部计量,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和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实施在线监控。

⑤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管理。每天专人打开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发现电站不达标或掉线的,及时通知电站业主,不整改或长期不合格的电站,建议工信局进行解网或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

5.严格执法,严厉打击。

①持续加强对全区河道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采砂坚决给予打击和取缔。

②持续加强对持证砂场的开采情况和安全监管。

③加大对小溪、小河非法采砂的巡查打击和取缔。应充分依托村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查发现后及时上报,让乡镇、河道警长及水政监察大队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取证调查,使违法人员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村级河长、乡级河长、河道警长应履行职责,区级部门联合打击,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让小溪、小河的非法采砂乱象得到有效的治理。

    ④全面开展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继续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推进监督性检测工作,加大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为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