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2026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永农〔2026〕97号)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全区遴选2个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10个示范主体,招聘特聘渔技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扶和带动周边农户、贫困户,依靠科技发展渔业生产。
二、遴选条件
1.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聚焦区域水产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在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渔业科技应用水平较高,具有较大养殖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稳定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或渔业企业单位中择优选择。
2.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10个具有一定养殖规模、技术能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强、渔业科技应用水平较高、乐于帮扶的渔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优先选择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品药残检测抽样、病害测报等工作的渔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养殖大户。
3.特聘渔技员:具有永定区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水产养殖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水产养殖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熟练应用计算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按照《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另行组织招聘)。
三、其他事项
1.遴选程序: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结合实际,由渔业有限公司、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自愿申请,各乡镇(街道) 根据养殖规模、技术能力、带动能力择优同意推荐,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2.申报时间:渔业科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申请表(一式三份),于8月5日前报送到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黄文炳,联系电话:0597-3358853。
附件:1.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
2.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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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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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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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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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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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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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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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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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内容(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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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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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专家 或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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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渔业科技示范场所,将认真履行示范场所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场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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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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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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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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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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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示 范 户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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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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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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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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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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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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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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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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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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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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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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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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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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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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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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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自 述 |
本人自愿申请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能完成所承担的“五新”技术示范、辐射任务,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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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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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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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示范类型指水产养殖业;内容指养殖品种;计量单位:面积(亩),亩产量(公斤),亩产值(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