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户籍或居住地(持有龙岩市永定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龙岩市永定区。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岩市永定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在龙岩市永定区的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有关报名及资格确认等事项详见《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予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限报一种教师资格,当年申领成功后,该自然年度内不能再次申领。
1.网上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1)第一批次:2026年5月6日—6月18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4日—11月3日
2.注意事项
(1)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因填报错误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自负。
(2)网报截止前可修改信息,遇系统问题可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操作手册”或通过咨询渠道联系解决。
(3)学历、普通话证书优先系统核验;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原件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4)实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5)务必填写有效邮箱,用于密码找回。
(6)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安排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
1.体检医院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体检科:5936227)、龙岩市永定区中医院(体检科:5937960)。申请人可任选一家,体检表由永定区教育局统一领取,个人自行提供的检查材料不予认可。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
(1)第一批次:2026年5月6日—6月22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4日—11月11日
以上体检安排都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办理。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材料审核后,原件(不含证明、体检表)退还申请人。
1.确认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2.确认时间
(1)第一批次:2026年6月24日—7月1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1月12日—11月23日
3.现场确认地点
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商住楼A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无差别综合受理服务区16—22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下午调整为15:00-18:00)。
联系人:卢玉梅,电话:5938368。
4.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核对申请表、承诺书信息与原件一致,并有本人签名;
(2)审核材料齐全有效;
(3)核实照片“四同”:电子照片、体检表、申请表、证书照片为同一底版;
(4)协助更正填报错误;
(5)材料合格的在系统中标记“确认通过”并整理归档;
(6)系统已核验通过的学历、普通话、合格证明等,不再收取纸质复印件。
5.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户籍证明、有效居住证或现役军人服役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附认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等学科需二甲及以上,2008年前证书需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指定医院出具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后由我局统一领取)1份;
(7)网上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8)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JPEG,≤200K),并提交1张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申请学段+学科+姓名;
(9)后学历人员提供学历更改材料或学信网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无法核验的提供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
(10)《龙岩市永定区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原件1份,承诺书由确认点提供。
系统已核验通过的(3)(4)(5)项可不提供纸质材料。所有照片须为同一底版,需提供复印件的,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提交。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完成申报和确认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申请人须诚信申报,提交虚假材料的,依照《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需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
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5938368 卢玉梅
区教育局人事股:5832369 郑小菊
附件:1.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4.龙岩市永定区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