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区管干部为副组长,其他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单位综合股,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针对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省反思,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明确目标。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发《龙岩市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永楼管综〔2023〕10号),对15项46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期限,逐项排查落实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抓落实,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重视。
(1)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15日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新修订党章学习,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纳入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党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强调在今后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时不仅要全文传达会议内容,更要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
(2)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重新完善2023年中心组学习内容,对重点学习内容开展研讨学习并认真撰写研讨材料;二是安排专人做好学习研讨记录,严格规范记录格式和基本要素,切实解决记录简单的问题。
(3)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2021年3月24日在福建考察时关于保护好古建筑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山西运城博物馆和新疆考察时关于保护文物方面的重要论述。今后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等形式,常态化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4)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按照《中共永定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永定区2023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永委宣〔2023〕16号)文件精神完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9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及《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2023年9月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
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结合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2024年4月19日区分管领导对李某进行约谈。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综合股分管领导对综合股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整改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要求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领导交办的事情落到实处。
(2)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扩大会议重要议题,2023年党组扩大会议上3次研究法治工作(3月30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及重要论述、4月24日研究制定《区土楼管委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8月18日研究布置区法制办督察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永委〔2022〕6 号、7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了本单位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于2023年4月18日组织学习。
(3)世遗监测工作开展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世遗监测中心人员对监测工作认识,加强对世遗本体楼的实地监测工作,结合世遗土楼月巡查工作,世遗监测中心干部积极组织下洋、高头、湖坑政府购买人员对保护区内的土楼、周边生态环境、历史风貌进行监测并形成监测记录;二是单位主要领导于2023年11月29日-30日前往省文物局协调世遗监测项目事宜,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建设福建土楼(永定)监测中心。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
(1)学习研讨不规范。
整改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确学习研讨重要性,严格按规定撰写每次的研讨材料,同时,加强对研讨材料的审核。
(2)“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2023年11月15日我单位联合区妇联党支部开展“四下基层 四进四促”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土楼群众,并开展座谈会了解土楼公司在土楼保护、景区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等,就对如何更好做好土楼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向上报送了“群策群力做好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实践案例、推进振成楼外环修缮项目正面事例、《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调研报告等。
(3)谈心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开展民主生活会精神;二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11月9日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程序,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股室干部之间分别进行谈话,谈心谈话内容均有谈话人与被谈话人签字确认。
4.履行单位主要职能不到位。
(1)土楼巡查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土楼安全巡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土楼安全专项巡查,2023年以来,分别于1月10日、5月30日、9月25日、11月20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文物保护中心四次开展福建(永定)土楼安全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68个,整改68个;二是建立土楼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土楼管委会工作人员每月不定期开展世遗土楼安全巡查,建立月巡查工作台账,记录每月巡查的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发现问题等信息,并督促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做到闭环管理;三是指导乡镇和管理使用单位土楼公司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台账。
(2)世遗土楼保护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快世遗土楼保护项目,2023年 7月11日区分管领导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永定区文物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经与会人员讨论,形成《龙岩市永定区加快文物保护项目推进实施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领导挂钩项目工作制度,推动项目建设。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确定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跟进的项目;二是光裕楼屋面漏雨已完成修复;福裕楼维修工程由业主单位湖坑镇人民政府向区文物保护中心提交验收申请资料;衍香楼、高北土楼群和初溪土楼群消防工程正有序推进实施;三是为协助业主单位土楼公司做好奎聚楼修缮工程项目后续工作,土楼管委会多次联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面谈,经协商,11月底监理单位整理验收资料报区文物保护中心申请验收。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理清工作思路,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指定专人负责土楼保护管理工作,并明确职责,在进行土楼的保护修缮工作时,应遵循科学修缮原则和方法,确保修缮工程的质量,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难题,通过定期汇报方式,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完成。
(3)土楼开发利用监督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检察院、乡镇、住建、土楼公司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通过下洋、高头、湖坑6位政府购买人员对保护区内的土楼、周边生态环境、历史风貌不定期进行巡查和土楼景区执法中队每日巡查的方式,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土楼保护理论学习,土楼管委会于2023年8月3日邀请省文物保护中心常浩同志为相关单位开设《世界遗产下一个50年: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福建土楼》专题讲座;2023年8月11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土楼管委会负责邀请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一级调研员何经平作《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辅导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方针,持续推进土楼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4)未行使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核职能。
整改情况: 区政府办2023年9月1日组织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文体和旅游局、土楼管委会、文保中心等相关单位召开世遗本体开发利用工作座谈会,明确世遗本体楼等文物保护单位办民宿的政策和措施:一是不得破坏“福建土楼”的景观风貌,二是不得危及“福建土楼”安全,三是应当遵循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福建土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沟通及督查,近期土楼公司在景区铺设卵石地坪、南溪土楼沟实佳村路段项目、振成楼设立为民服务站、体彩展示体验中心等建设,均有报土楼管委会前期审核。
5.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二是在2023年9月19日党组扩大会议中研究重新调整分工事宜,明确了为分管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领导。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结合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2024年4月19日区分管领导对王某进行约谈。
(2)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模糊认识。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2023年11月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3)落实年度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2023年7月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布置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迎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会议、向上级党委报告1次宣传工作情况。
(4)落实“六个纳入”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对领导班子加强教育,压实工作责任,把单位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六个纳入”制度,在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每位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都认真分析整改,今后工作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述责述廉等材料的把关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1)内部管理制度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重新梳理了《单位制度汇编》,改进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2023年11月初制定了新的《单位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合理合规。
(2)文件处理阅而未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文阅办程序,安排专人对领导批示意见在阅文单上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二是分管领导不定时督查,确保领导批示指示落到实处。
(3)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8日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摸排,各分管领导组织各股室对照股室职责,深入排查业务开展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
2.担当尽责不到位。
(1)巡查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区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土楼景区整治工作会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二是土楼管委会、文物保护中心在例行世遗安全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前一次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督促落实未整改问题的再次整改;三是土楼景区执法中队每周汇总巡查发现问题及解决方案,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土楼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四下基层”工作机制,结合世遗土楼月巡查工作,发放世遗土楼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册和宣传单,适时向土楼群众宣传相关的土楼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对土楼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土楼保护区的巡查,及时掌握区域内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建筑和违规乱搭盖现象;三是区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印发《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从环境保护、商业秩序、非法运营、讲解服务等方面制定整治标准。
(3)土楼消防安全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等方式,向土楼楼主、工作人员和游客普及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二是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定期对土楼消防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对未配备到位的消防设备要求全部配齐;三是于2023年8月15日-16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土楼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燃气供应和使用过程等各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四是督促推动土楼消防工程建设。目前衍香楼消防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初溪土楼群、高北土楼群消防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实施;洪坑土楼群消防工程已完善验收材料,正在推进消防工程验收工作。
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协助解决土楼居民实际困难的办法不多,疏堵结合不够紧密。
(1)对保护区内“非世遗”土楼保护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为做好“非世遗”土楼保护利用,土楼管委会牵头对保存基本完整、具有维修利用价值的土楼民居进行全域普查,完成《土楼文化发展合作平台》方案策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将项目设计成果移交区文旅集团,由文旅集团实体化运作,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用于保护区内非世界遗产土楼的保护工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利用少量的省文物局下拨的土楼环境整治资金和日常保养经费,逐步对非本体楼进行抢险保护,2023年10月完成洪坑土楼群核心区内非本体楼景阳楼抢救性修缮;2023年11月,完成洪坑光裕楼附属房屋面漏雨保养维护。
(2)对保护区内居民安置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协调下洋、高头、湖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完善的保护区居民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标准、程序和责任,确保安置方案公平、合理;二是与居民充分沟通,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需求,解决搬迁居民用水用电问题,动员乡镇和居民共同解决居民安置实际困难。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底超规范发放2021年下半年平安单位奖已于2023年3月全部退回;二是加强财经管理,今后严格各种津补贴的发放,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管理用房未固定资产登记,土楼管委会办公地点已于2023年6月底搬迁至洪坑土楼景区,目前,洪坑管理用房已收回作为土楼管委会办公用房和干部宿舍,于2024年3月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结合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2024年4月19日区分管领导对廖某进行约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1)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6月12日专题研究2023年土楼管委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根据新修订党章及时更新会议室上墙的党员义务内容;三是结合主题教育,2023年11月15日我单位联合区妇联党支部开展“四下基层 四进四促”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土楼群众,开展座谈会了解土楼公司在土楼保护、景区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等,就对如何更好做好土楼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向上报送“群策群力做好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主题教育实践案例、推进振成楼外环修缮项目正面事例、《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调研报告等。
(2)党费核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对2022年党费重新核定,经核查,全部党员严格按标准交纳党费。
针对党费核定不严谨问题,结合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2024年4月19日区分管领导对刘某进行约谈。
(3)打造党建特色亮点不多。
整改情况: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打造党建特色,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10月11日联合区妇联党支部前往金砂开展“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1月15日再次共同开展“四下基层 四进四促”主题党日活动。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1)制定“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谨。
整改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2)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在党组扩大会议中严格按照程序议事,确保议事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科学性,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3)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综合股工作人员的教育指导,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在“三重一大”会议中严格记录讨论议事过程,详实记录研究讨论过程、班子各成员的表态意见;二是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开展组织生活会精神;二是今后组织生活会前切实按规定完成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集中学习等,围绕存在问题谈深谈透,做到一个环节不漏,同时,针对会上查摆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
(2)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开展组织生活会精神;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会议流程实事求是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投票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对应注意的事项和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学习,确保下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4.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严格。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加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担当,2023年9月19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三是结合中央、省市区委最新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上墙。
(2)抓廉政风险防控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8日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摸排,各分管领导组织各股室对照股室职责,深入排查业务开展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二是今后将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发言材料的审核,认真分析梳理廉政风险点。
(3)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永主责办〔2020〕1号)规定,科学界定廉政谈话的对象、形式、原则、内容和要求,并做好谈话记录,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4月25日开展了五一节前廉政谈话,2023年9月28日开展了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上半年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开展了1次廉政谈话,于2023年12月底再组织1次廉政谈话。
(4)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综合股人员的教育指导,严格单位发文管理,强调发文逻辑正确的重要性;二是由分管领导刘某同志对综合股人员进行谈话,要求正视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核查2023年发文逻辑问题。
(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助优势,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挺纪在前,做实日常监督,用好谈心谈话,突出重点监督,规范“三重一大”,强化监督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监督单位工作落到严实深细。
(四)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差距。
(1)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参与不够。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领导班子成员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做好项目工作。一是引进众合艺美公司策划生成永定土楼文化发展合作平台,目前永定土楼文化发展合作平台的项目已移交文旅集团具体实施;二是与国信司南公司对接谋划世界文化遗产福建永定土楼监测预警系统工程项目;三是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2)土楼景区综合整治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土楼管委会负责拟稿并提交区政府印发《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彻底整治土楼景区交通、游览、卫生、安全、购物、综合管理等问题,切实加强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二是积极参与2023年2月5日-28日等五次开展的旅游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并督促景区执法中队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效。
2.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问题整改长效化效果欠佳。
(1)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深入土楼群众,多出点子,主动介入,协调沟通,切实想办法为土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落实湖坑大道世遗保护区居民异地新村安置建设;二是近年来为推进世遗保护区居民异地新村安置,区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世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深入了解并商讨解决新村安置工作推进难题。
(2)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重新梳理了《单位制度汇编》,改进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2023年11月初制定了新的《单位制度汇编》;二是2023年12月份土楼管委会负责起草《龙岩市永定区<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讨论稿)》,已提交区政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减少制度执行中的漏洞和难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58660;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103号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心3楼;电子邮箱ydtlgwh@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