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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未批先建,如何处理?
时间:2023-11-0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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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乱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未拆除消除影响的,本人及子女入党联审联鉴不予通过,一律不予开任何房产证明(装电表,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建设用地等建住宅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要求落实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完善相关手续或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不予开任何房产证明(装电表,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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