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时间:2023-11-06 16:07
  

  (1)省内转移接续(不含厦门):在新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时,新参保地可自动合并在其他地市的养老保险,无需办理转移接续;

  (2)省外转移接续(含厦门):根据福建省社保中心《做好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业务办理的紧急通知》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含厦门)转移接续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本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合门户网站(htt://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提出转移申请。各地社保机构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受理转移申请,根据网上申请数据“生成转移联系函”,社保业务平台将自动把联系函通过部转移系统发给转出地;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拒绝受理,填写不能转入的原因,由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反馈申请人。网上申请办理接续业务的,参保人无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