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
时间:2023-11-07 09:12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6〕213号)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1.现场办理:
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2.网上登记:
(1)微信:关注健康上杭公众号,公众号内点击“生育登记”进行登记或关注卫计龙岩公众号,公众号内点击“微站导航-生育登记”进行登记。
(2)互联网:搜索登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点击“快速通道-生育服务-网上办事”进行登记。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卫生健康局宣发股(0597-3843817或3316191)。

3.温馨提示:

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外地户口,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