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
根据(1)《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第8.2.2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第2.0.12规定:“非居住房间是指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即起居室(厅)不在应安装灶具的空间范围内。如果厨房不装门,和起居室(厅)空间上无隔离,则可认为两者在空间上为一体,如果此种情况安装灶具,则与第8.2.2条相抵触。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0.4.4条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12-2013)第4.2.1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因此,开放式厨房不具备燃气开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