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16-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建法〔2024〕1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司法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履行住建职责,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履行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推动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今年来,我局共有2件行政复议事项,分别是《永定区住建局关于“龙岩坎市仓储物流中心自动化物流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收到上述行政复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股室进一步深入调查,并邀请法律顾问针对复议事项逐一梳理,以事实为基础,引用对应法律法规为依据,按合法程序,及时给予依法回复。
2.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下发《永定区住建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永定区住建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明确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等,以更高质量执法和效能服务,有力保障住建领域法治建设。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
1.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如,永定区金凤片区至下坑片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作为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阶段性材料收集、归档,制定目录等档案管理。
2.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今年来,共清理文件40份,其中:保留有效性文件32份、失效5份、废止3份。如,国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后,我局对照条例内容认真清理,发现由我局起草的《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2023〕9号)》规范性文件,因其内容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的公平竞争政策等问题,于8月21日及时予以废止。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平台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来,在永定政府网站公示4个结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在“闽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数据49条、行政处罚案件1起;在信用“双公示”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数据49条,非法燃气经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2起。
(2)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质安站、工程股结合“双随机”季度全覆盖动态监管检查和省厅闽证通APP“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总共119次,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04项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77份,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检查过程及结果在福建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公布;建筑业股开展了招投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次,各抽查10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结果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督平台公布。
(3)执行重大执法监督法制审核制度。局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设在法规股,我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干部共31人。同时,聘请张城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工作与法律顾问共同完成。今年来,法律顾问已审核文件材料出具意见书及修改文书共13份,参与行政处罚案审会2次。
2.加强执法业务培训。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4月19日下发《永定区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开展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与技能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2)开展“闽执法”平台应用业务培训。4月23日、5月20日、8月21日分别组织全局持证执法人员参加“闽执法”平台应用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3)积极开展法治讲座。4月23日、10月15日分别组织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参加住建领域行业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规培训,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7月1日组织区内各建筑企业负责人召开建筑企业资质审批以及换证延续政策解读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培训。另外,7月19日开展全区农村工匠培训,讲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以案例为导讲解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农村建筑风貌管控等业务知识。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住建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共63项,赋权后局工程股、消化中心、村建站同志不定期对赋权执法事项进行监督指导,开展评估调整收回事项工作,同时加强乡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如:4月25日,住建局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学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指导乡镇赋权事宜,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各项便企服务举措,竭尽所能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行“拿地即开工”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代办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大厅窗口,实现“一网通办”,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950件,为项目业主提供帮代办服务7次,绑定五级十五同标准化事项共49个事项,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占事项比例为100%;即办率达 69.39%,全流程网办率达 93.88 %,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坚持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永定区住建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永定区住建局关于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定区住建局党组关于2024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工作首要任务,作为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领域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月15日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成员按要求撰写了心得体会,提升学习效果。
2.组织集体学法。多次在干部职工大会或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
(三)强化责任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推进有力。1月15日、7月30日、8月19日党组(扩大)会分别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具体内容有: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开展住建系统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传活动、对涉及招商引资或重点项目业主反馈行政处罚影响营商环境的意见研究讨论、部署永定区金凤片区至下坑片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作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履行的依法决策程序及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法治建设经费充足使用高效。2024年支出聘请法律顾问、燃气案件公示送达、行政复议答复、观看普法电影《第二十条》、印刷普法宣传材料等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累计约8.2万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局执法人员大多是施工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平时学习又不够,执法文书业务基础薄弱,执法程序不熟练,导致行政执法能力不强,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
(二)法律专业人员缺乏。法制审核机构中没有法律专业人员,导致法制审核工作需与法律顾问共同完成,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大部分依赖法律顾问把关完成。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加强。各股室开展日常普法工作不够到位,对重点宣传公共法律法规和住建系统行业法律法规等普法不够常态化、制度化。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建设
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关于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突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法律文书制定、行业法律法规以及“闽执法”平台操作学习。
( 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股室制定行业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住建重点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整治;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做到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要素齐全、语言规范准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评估清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持续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实施动态调整,积极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于被监督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存在问题,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到位,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发挥法治保障功能。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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