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09:52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健武  联系电话:13559986846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路25号

电话:0597-5832270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围绕建设生态型现代化宜居城市、筑牢安全生产等领域,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点围绕建设做精做美城市会客厅、安全生产、民生建设等领域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2025年度,①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3件,其中:工作动态5件,行政许可类5件,其他应主动公开1件,规范性文件2件。②新闻中心栏目部门动态公开信息50条。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775条:其中:住房保障专栏公开房地产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信息11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公共事业单位供气信息2条,饮用水日常监测信息730条,人大建议答复信息10条、政协提案答复信息12条,市政建设信息5条。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监督力度。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信息1条。三是做到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按现在要求做好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除此之外,还运用新闻、报刊、宣传栏、LED大屏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网络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的办理。2025年,我局受理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经审查发现申请内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细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办理制度》《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制度》《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界定公开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同各股室专门负责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平台保障,推进平台有序发展。加强新闻发布媒体应用,协同局内政务公开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永定电视台等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民生服务信息,同时将信息及时报送永定区档案馆、图书馆,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知晓率。

依托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信用信息网”“e龙岩公共服务”等网站平台建设,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用水用气报装程序等批准服务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依托省“12345”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舆论阵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从严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纳入绩效管理,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以细节为重,常抓不懈。引导干部从小信息抓起,树立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正确对待信息公开工作。

推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对关键岗位的信息发布实时监督掌控,全面掌握其履行相应职责真实情况,引导他们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

强化惩戒和警示,实行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依照行政法规,对负责的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成立住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综合股,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协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提出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遇到的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工作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业务及协调配合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增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及时公开信息,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住建领域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公众对住建领域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