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路25号,电话:0597-5832270,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关切社会回应,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审签、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例如,及时将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发文的《关于印发永定区机制砂(石)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报区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12345”服务平台、e龙岩平台,住建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舆论阵地建设,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收到市民在来信来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办理回复。
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建立住建公众号,根据工作实际,采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多方位解读方式将为民办实事建设、城建重中之重建设、新建商品房阶段性购房奖励政策、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等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论留言。
2.强监督,优服务,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点针对民众关注的热点:为民办实事建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公开,住建部门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过程中,主要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涉及施工许可证、出具工程质量报告、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批准服务信息,上述事项的办理规程(含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龙岩公共服务”等网站进行公开。2.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及竣工有关信息公开,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事项在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设单位可通过该系统直接办理以上事项并获取结果。生成电子证照后自动在公共信用信息网公示。同时施工许可审批结果(含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及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信息(含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信息)将推送至省住建厅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及住建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e龙岩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进一步公开审批事项的受理机构、审批范围、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收费标准等内容;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的姓名、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推送至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综合诚信信息系统。
四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项目落地攻坚信息公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龙岩公共服务”等网站进行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办理规程(含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涉及施工许可证、出具工程质量报告、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批准服务信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公厕管护举报热线电话;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热线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名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下拨情况、单位2020年度挂钩帮扶资金拨付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简化用水用气报装程序,及时更新一次性告知。对原有用水用气流程进行再造,针对企业的用水用气申请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打造用水用气一站式服务,建立商业客户群,逐步完善其基本信息收集,提供各种个性化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加强市政服务供水供气窗口建设。严格执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服务的通知》(龙建城函(2020)64号)精神,提升报装服务,压缩施工时间。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无处线工程供水接入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有处线工程供水接入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供气企业自受理用气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方案审核、验收等环节,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同时降低用水用气成本。取消向企业用户收取的消防旁通管维护费收费项目。用水用气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用水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六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区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将为民办实事建设、城建重中之重建设等项目实施重点信息进行发布,让居民广泛知晓;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名单,资金补助情况、房地产预售信息、城区自来水水质监测情况、永定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公布名单征求意见的公告等涉及民生信息及时发布在门户网站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召集区人大城建委、区政协经科委,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建发集团等单位人员召开永定区城乡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及2021年城建项目建设计划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七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严格按要求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3.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平台保障,细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等措施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全力推进我局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发布动态信息,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到达率。
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重新梳理住建领域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规程》,做到线上、线下与权责清单在事项名称、申报材料、格式范本等统一、规范。开展“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工作,在网站确定公布了32个“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80%)和8个“最多跑一趟”(占比20%,总计40项),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办理制度》《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制度》《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联动体系,推进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措施及责任分解立项的通知》(永政办〔2020〕15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区26个公共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涉及住建领域的事项,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住建领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水平,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分解,明确公开细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并就公开标准目录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梳理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落实发布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二是集中进行研讨,制定公开事项内容。制定《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共领域、责任股室,其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11个、保障性住房领域43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12个、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2个、市政服务领域5个,城市综合执法领域471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管理,规范了每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层级。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1条,机构职能类5条,行政审批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条,扶贫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采用自查与抽查、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平台建设情况
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协同局内政务公开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永定电视台等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民生服务信息,同时将信息报送永定区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七)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依照行政法规,对负责的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1 |
-33 |
9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0 |
+41 |
22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9 |
-203 |
4 |
|
行政强制 |
3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全面的公开信息,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梳理、整合政务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加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更全面的提高信息的知晓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批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说明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