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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23-1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卫﹝2024﹞1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定区2024年度“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05 16:16

总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定区2024年度“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工作情况请及时与区卫健局联系。

  联系人:卢洁光,联系电话:0597-3255950,邮箱:yd5833127@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5日

  永定区2024年度“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继续将抽调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列入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24〕6号)、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2024年度“百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卫医政〔202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永定区2024年度“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2024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医师下基层”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专家力量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老百姓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年度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区卫健局成立“医师下基层”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苏志台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

  成  员:卢洁光  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江秋云  区卫健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胡玉梅  区卫健局人事股负责人

  陈智煜  区卫健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医政股,办公室主任由卢洁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医师下基层进行医疗服务工作,确保覆盖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及时协调解决医师下基层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医政股负责加强“医师下基层”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支援单位落实好工作任务。基妇股负责督促指导受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并提高配合度。人事股负责指导将“医师下基层”项目服务时间计入医师职称晋升前下乡工作时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区总医院要统筹好全区医疗资源,将“医师下基层”活动与医共体对口帮扶项目、专科联盟相结合,确保帮扶工作覆盖到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二)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区医院、中医院与受援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坚持问题与需求双导向,聚焦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支援单位的工作实际,选派基层需求量大的专科医师,确保充分发挥支援医师作用。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相关股室和总医院、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杜绝形式主义,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医师下基层”项目充分发挥作用,让群众实实在在获益。

  (四)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沟通对接机制,促进上下联动,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四、工作目标

  2024年,从区医院、中医院抽调23名高年资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进入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古竹卫生院已由龙岩市中医院1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帮扶),为特殊人群送医入户,让专家深入群众,让基层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五、工作任务

  受援单位为全区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支援单位为龙岩市中医院、区医院、中医院。支援单位按要求派驻医师,结合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等工作,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支援医师每月至少在受援单位工作1天,已经在古竹卫生院的帮扶医师根据卫生院安排做好支援工作。

  (一)支援期间,支援单位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支援。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单位外转率高、就医需求大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当地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每月选派相应专科的医务人员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支援受援单位。各支援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支援医师培训,为支援医师在基层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以患者需求为中心,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和项目。遇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量较少等情况时,要从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协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建设。

  2.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工作。支援单位在受援单位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巡回医疗工作,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形式对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上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远程会诊、影像、心电等远程医疗服务。

  3.为特殊人群送医入户。要为基层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长期患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送医服务,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健康宣教,让专家深入群众。原则上要求支援医师每月至少安排半天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送医服务。要注意与群众的沟通方式,进一步改善基层群众的就医体验,提高就医满意度。

  4.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支援单位要为受援单位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指导基层筛查病人,及时上转疑难重症病人,管理下转康复病人,逐步发挥逐级转诊、合理分流病人的作用。

  5.开展“移动医院”巡诊。区医院、中医院要因地制宜开展“移动医院”巡诊工作,配备巡诊所需的基础设备和药品,前往各乡镇帮助开展医疗服务。

  (二)支援期间,受援单位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研提需求。各受援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当年度受援工作计划,针对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提出支援医师的专业需求,加强与支援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支援医师的作用。

  2.设立支援医师专家工作室。各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支援专家工作室”,为支援医师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各受援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公示“医师下基层”专家信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等各项工作对“医师下基层”活动进行宣传,便于群众看病就医。

  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各受援单位要注重本单位医务人员及团队的培养,积极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支持医务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以基层医务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4.重视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各受援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与宣传等,确保填报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援人员情况、开展工作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平面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宣传公示支援医师、专业、工作情况。建立完善报告制度,收集支援医师的典型案例或经验,遇到支援人员未按要求到位等情况,均要及时上报区总院和区卫健局。

  六、工作安排

     (一)20243月底前。区卫健局成立“医师下基层”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并跟进医师下基层开展情况。结合

  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各支援单位所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支援人员、支援形式等,并做好支援人员培训工作。支援人员可于不同月份支援不同单位,以便更加充分发挥作用。区总医院根据辖区内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需求,结合医院实际,从区医院、中医院派驻合适的医师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支援(具体安排见附件2)。支援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送“支援人员安排情况表”。

  (二)202412月底前。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援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首批支援人员派驻工作,并报送对口支援情况汇总表(附件1)、“对口支援工作量月报表”(附件3)、第一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此后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支援的工作量(附件1、附件3)。

  (三)202412月底前。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市卫健委将对我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核,抽取100个以上受益群众进行电话满意度测评,对项目实施的社会成效进行评估,省卫健委将对我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总医院、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医师下基层”活动作为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建设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实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对口支援目标。

  (二)加强保障支持。区卫健局将压紧压实各支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责任,实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的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支援单位要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对支援工作优秀人员,在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为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支援人员下基层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按规定由原单位报销;鼓励支持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支援派驻人员的工作业绩给予一定报酬。

  (三)加强支援人员的管理。各支援单位要加强支援人员管理,不定期抽查支援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参加“医师下基层”工作任务的支援医师要根据安排及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事先已经安排好的下乡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情况特殊确实需要请假的支援人员,须书面请假(请假条应包括请假原因及调整后的支援时间),先报所在单位和受援单位同意并协调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提前3天与上级卫健行政部门请假,并至少提前1天逐级上报到省卫健委备案;支援人员请假成功后,受援单位应提前告知当地群众下乡医师诊疗计划变更。省卫健委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对于抽查发现支援人员未经书面正式请假脱岗的情况,将按照职责权限对相关医院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做好宣传,日常要充分挖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将下乡医师的排班情况及时宣传到辖区内群众,提高群众对“医师下基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知晓率与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报送“医师下基层”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情况汇总表

  2.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人员安排表

  3.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量月报表

  附件1

  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情况汇总表

序号

地市

区县

受援单位

支援人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城郊镇卫生院

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龙潭镇卫生院

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洪山乡卫生院

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峰市镇卫生院

5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仙师镇卫生院

6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雷镇中心卫生院

7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抚市镇中心卫生院

8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堂堡镇卫生院

9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合溪乡卫生院

10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山乡卫生院

1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下洋镇中心卫生院

1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坑镇中心卫生院

                       

1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培丰镇卫生院

                       

1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大溪乡卫生院

                       

15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高头镇卫生院

                       

16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古竹乡卫生院

                       

17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岐岭镇卫生院

                       

18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陈东乡卫生院

                       

19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虎岗镇卫生院

                       

20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坎市镇中心卫生院

                       

2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

                       

2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金砂乡卫生院

                       

2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西溪乡卫生院

                       

合计

                       

备注:每位医师下基层工作1天,记为1人次。

  附件2

  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人员安排表

序号

地市

区县

受援单位

支援单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受援基层卫生机构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填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需求

专业

上级医疗

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所属情况(省属、市属、县市区属)

下基层人员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方式

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城郊镇卫生院

5832146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廖露云

中医

主治医师

180******51

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龙潭镇卫生院

5601133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胡长京

中医

主治医师

139******65

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洪山乡卫生院

5751187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张玉武

内科

主治医师

151******28

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峰市镇卫生院

3358378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温小龙

中医

副主任医师

134******65

5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仙师镇卫生院

3093548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马国忠

内科

副主任医师

135******14

6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雷镇中心卫生院

5711193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吴文学

内科

主治医师

136******34

7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抚市镇中心卫生院

3256166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江剑武

内科

主治医师

136******29

8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堂堡镇卫生院

5791193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沈标榕

全科

主任医师

138******15

9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合溪乡卫生院

5781139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赖俊生

中医

主治医师

152******28

10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山乡卫生院

5560120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张伟娣

中医

主治医师

152******07

1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下洋镇中心卫生院

3258596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郑洪裕

内科

主任医师

139******43

1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湖坑镇中心卫生院

3257338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林炜兴

内科

主治医师

138******76

1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培丰镇卫生院

3257186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郑海桥

中医

主治医师

159******16

1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大溪乡卫生院

3257051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欧丹阳

内科

主治医师

135******99

15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高头镇卫生院

3093378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赖旅洲

内科

副主任医师

151******31

16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古竹乡卫生院

3350726

乡镇卫生院

中西医

龙岩市中医院

市属医院

苏省营

中西医

主治医师

151******56

17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岐岭镇卫生院

3256281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朱小辉

内科

主治医师

152******23

18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陈东乡卫生院

3350791

乡镇卫生院

急救  医学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徐福坤

急救

医学

主治医师

138******09

19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虎岗镇卫生院

3350934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唐榕霜

内科

主治医师

189******43

20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坎市镇中心卫生院

5662538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陈小燕

中医

主治医师

138******73

21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

5632097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廖福祥

内科

主任医师

135******23

22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金砂乡卫生院

5771193

乡镇卫生院

中医

永定区中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卢品香

中医

主治医师

158******62

23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83388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熊丽枚

内科

主治医师

158******12

24

龙岩市

永定区

永定区西溪乡卫生院

5761120

乡镇卫生院

内科

永定区医院

县市区属医院

陈彩霞

内科

主治医师

133******12

  附件3

  永定区2024“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量月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支援人员

支援人员在受援单位工作情况

宣传相关工作

姓名

职称

专业

所在单位

单位所属情况(省属、市属、县市区属)

巡诊经费(元)

所在设区市

所在县

受援单位

支援时间

诊疗量(人次)

病例讨论(次)

教学查房(次)

学术讲座(次)

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基层医务人员人次(次)

服务“特殊人群”人次数(次),包括咨询、诊疗等情况

送医上门服务次数(次)

其他服务情况

受益群众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发放下乡医师信息宣传单数量(份)

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的相关公告点击人数(人)

通过电子屏、走字屏宣传医师下乡信息数量(次)

是否设置“支援专家工作室”

其他

工作

示例:李三

主治医师

心内科

福建省立医院

省属医院

宁德市

寿宁县

寿宁县下党卫生院

2月10日

30

5

6

1

10

20

10

协助转诊到上级医院2人次

XX,18*********;XX,15*********

(可另附页)

100

100

100

100

微信公众号提前宣传、朋友圈转发

                                               
                                               
                                               

合计(本行由各单位汇总填写)

1000

30

5

6

1

10

20

10

/

/

100

100

100

100

/

备注:1.巡诊经费仅需填报合计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药品耗材费用等。

2.受益群众姓名及联系方式可另附页,届时每月将从中抽调人员进行回访,考核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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