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1:2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龙岩市永定区卫健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岩祥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电话:3255961,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各直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卫生健康工作、便民利民、转变作风、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服务、管理和结果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将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发文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上报区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新冠肺炎疫情、独生子女家庭补助等热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职人员第一时间收集材料,及时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桩桩有回音。今年受理信访件共303件,其中12345便民服务平台272件、12320卫生健康热线18件、省网上信访平台13件等,限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通过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解疑释惑,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和舆论的正确引导。

  2.强化权力监督,促进政策落实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重点针对民众关注的热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信息、集中式供水末梢水检测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将医疗机构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批准服务信息,上述事项的办理规程(含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e龙岩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进一步公开审批事项的受理机构、审批范围、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内容;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的姓名、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开。

  四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脱贫攻坚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和更新贫困村卫生所建设信息,明确补助标准,及时将建设资金下拨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永定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内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在全市卫健系统率先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74项窗口办理事项中的45项列为即办件。所需证照、证明均实现电子化查询。

  六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卫健系统信息公开建设。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信息及时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七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内容。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制定了部门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77项、行政处罚183项、其他行政权力58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卫生服务事项8项,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及时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各事项的法律依据,受理范围、审批条件、受理地点、申请材料清单、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审批服务等,让业务办理人员和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注册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狠抓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落实,优化了运行机制,转变了服务方式,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到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新版永定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于2020年11月15日编制完成。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2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63条;行政处罚类信息38条;行政强制类信息0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22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龙岩市永定区卫健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龙岩市永定区卫健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并认真执行,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龙岩市永定区卫健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综合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是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挂靠在局综合股,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网上登录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区政府大院内公开栏、永杭路公开宣传栏、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卫生健康信息、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三是依托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设立区卫健局政务公开醒目标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评价: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评价的一项内容,运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公众评议:充分利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永定电视台等公开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舆论阵地建设,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收到市民在来信来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回复,限时办结。三是实行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通过监督评价,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行政法规,对负责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年未发生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25

9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5

62

24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189

38

行政强制

7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和公开工作的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分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