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局
龙岩市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9: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83号

  电话:0597-5932616

  邮编:36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梳理和整改网站栏目,补充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股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的电子版,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保存纸质文档,供民众及时查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重新制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修改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监督,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

  (四)主动公开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公开指南、议案提案等信息。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类1条,社会公益事业类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2条,工作动态类3条,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优抚优待、烈士纪念设施、权益维护、双拥等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布管理制度,积极与区政府数字办对接,做好网站信息的发布与更新,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综合股全面执行公开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改版后公开信息发布工作。

  (八)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并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群众依申请公开情况,并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图书馆、档案馆等多渠道公开本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工作公开工作相对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