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现结合单位实际,对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作以下规定:
一、设立信息发布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信息的审核、发布、管理。
二、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三、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四、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五、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股、中心负责撰写信息并报领导审核签发,领导审签后由人秘股负责对外发布。各股、中心的报送内容,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六、人秘股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人秘股归口管理。
七、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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