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永定县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7 14:48

  引言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报告内容:永定县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数据时限: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报告公布方式:全面公开;

  联系方式:永定县统计局人秘股,电话:0597—5832690,传真:0597—5934331。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闽政办[2014]49号和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4]251号)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人秘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人秘股和计算中心共同组织、负责实施。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各项职能和业务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途径和方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议制和责任制,制定了《关于实行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了数据的公布和使用以及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施项目,列入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时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提高统计信息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社会公众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在宣传栏中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文,引用周例会的学习时间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在安全保密前提下增强化干部职工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1月至12月底,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干部录用、评先评优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永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信息公开窗口”、编印统计月份资料等,以及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至今尚未收到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今尚未遇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及时性不够;二是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针对性还有待加强。

  (二)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教育,加强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服务党政、服务社会公众工作的研究,为我县建设生态型工贸旅游强县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9

4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9

4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