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19-30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永水计财〔2026〕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3
  • 有 效 性:
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3-23 16:24

  培丰镇人民政府、岐岭镇人民政府、大溪乡人民政府,福建水投集团永定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3号),现转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18.2万元,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和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及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表

  2.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

  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表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中央补助(万元)

1

培丰镇人民政府

永定区培丰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303

2

岐岭镇人民政府、大溪乡人民政府

永定区狮象潭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303

3

福建水投集团永定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112.2

 

合计

 

718.2

  附件2

  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

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718.2

其中:财政拨款

718.2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开展小流域治理和农村供水维修养护。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预算执行率

支付率

截止2026年底中央财政资金支付率(%)

≧70

截止2027年3月底中央财政资金支付率(%)

≧80

截止2027年6月底中央财政资金支付率(%)

≧90

数量指标

农村供水维修养护数量(个)

41

质量指标

截至2027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100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

时效指标

截至2026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80

截至2027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是/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10

生态效益指标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19.0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是/否)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是/否)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受益群众服务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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