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19-3000-2025-00019
  • 备注/文号:永水计财〔2025〕15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8
  • 有 效 性:
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时间:2025-11-18 10:16
 抚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0号),2025年第15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及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目标表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

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任务并验收

/否

质量指标

截至2026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100%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否

时效指标

截至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80%

截至2026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否

生态效益指标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否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否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服务满意度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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