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永定县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6 10:45

  永定县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永定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定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永定县凤城镇南通路8号,县水利局;邮编:364100;电话:0597-5832304)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例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3年至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为217件,其中2014年主要是定期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6件(每年6次)和我局政务公开栏12件(公开年度考核、党费收缴、政策解读、本局人事任命、财务等情况)及县政府网站18件(公开水利工作信息、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情况)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多年来,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零受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保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多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从来没有收费,不存在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多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不快,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水利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永定水利信息网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加强宣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通过向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形式上,注重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取水许可、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大都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情况需要说明。

  (三)附表。

  永定县水利局

  2015年1月5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6

21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

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86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