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永定县水利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09 00:00
  永定县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永定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定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永定县凤城镇南通路8号,县水利局;邮编:364100;电话:0597-5832304)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落实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例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3年至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为132件,其中2011年度公开19件,主要是定期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每年6次)和我局政务公开栏7件(公开年度考核、党费收缴、政策解读、本局人事任命、财务等情况)及县政府网站6件(公开水利工作信息、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情况)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多年来,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零受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保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多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从来没有收费,不存在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多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股室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水利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永定水利信息网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加强宣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向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取水许可、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信息大都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情况需要说明。

     (三)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9 132
其中:1、网站公开 6 26
2、政府公报公开 6 86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永定县水利局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