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水利〔2019〕2号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编制。报告主要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永定政府门户网”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8号,邮编:364100;电话:0597-5832304;邮箱:ydsdj@126.com)。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指南》,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落实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突出推进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依法治理,固本攻坚,积极稳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水利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和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我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研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监督,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
2.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股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3.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实报实销。
(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及时在永定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文件;二是每年定期向区图书馆、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供民众及时查阅。
(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五公开”情况
⑴推进决策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对我局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议定事项分解后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今年是实施河长制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在前一年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紧紧围绕上级有关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建立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确保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规程包括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等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紧密结合水利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职权运行特点,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
⑵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大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
⑶推进管理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水利部门权责清单,以及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国务院明确取消的区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2项,对决定取消的2项区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实行变相审批。
⑷推进服务公开。根据《龙岩市水利局关于水利行政审批改革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岩水〔2018〕9号)和《龙岩市永定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区水利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永审改办〔2018〕19号)文件精神,调整部分水利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主动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做好区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应事项办件程序的办理规程作相应调整更新工作。
⑸推进结果公开。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生产等重点信息的发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共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生产信息等8条。二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各类资金信息和政策信息。三是建立舆情回应快速反应机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网络舆情回应工作。
2.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对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调整部分水利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长制工作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3.舆情回应情况。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准确的发布权威信息,依托e龙岩、“12345”服务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重点问题进行回应,做到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3年至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42件,其中2018年度主要是定期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10件和我局政务公开栏20件及区政府网站4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为:办事流程、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福建.永定”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下发文件等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主要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重要工作内容、活动进行解读,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略,按照“强水利、美生态、富百姓、建队伍、保平安”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的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生态水。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对涉河涉水行政执法、农村人饮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12345”服务平台,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复。二是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取消和下放权限含金量不高,企业、群众获得感不强以及基层反映的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接不住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放权,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重要举措的落实,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网上审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多年来,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零受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保密制度。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多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根据区域、行业特点,社会广泛关注的水生态环境等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尚需提高。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常态化。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水利信息网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加强《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四)通过向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在公开形式上,注重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公开,着重抓好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水许可、防汛抗旱、农村饮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大都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
(二)附表: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
2019年1月3日
附表
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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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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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8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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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8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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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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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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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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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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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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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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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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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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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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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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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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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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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