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永市场监管综〔2025〕4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下半年龙岩市永定区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5年下半年龙岩市永定区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永定区气象局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下半年龙岩市永定区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深化市场监管系统行政监督检查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下半年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涉企检查精简、统一、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及市直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等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协同检查改革,推动检查对象确定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检查结果闭环运用等“四个环节改革”点位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年报等信息公示和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推动一批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要不断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执法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宽松、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提升检查监管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精准公平抽取检查对象。按照2025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与《抽查工作计划》(闽市监信〔2025〕136号)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闽市监信〔2025〕156号)以及开展协同检查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跨部门联合抽查、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有机结合同步实施。一方面,核算明确下半年应完成抽查比例。各有关部门要对照2025年度应完成抽查任务数量,扣除今年以来已完成任务,根据市直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和永定区《抽查工作计划》,综合考量下半年抽查计划涉及不同监管领域、不同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精准确定具体抽取比例。在扣除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检查已抽取的企业及协同检查抽取的企业后,保证2025年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24年末实有数的3%且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抽查结果数占双随机全部抽查结果数比例不低于90%即可。省市场监管局已初步建成全省市场监管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下称“协同检查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性抽查或系统内检查任务,应通过协同检查系统随机抽取名单;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有需要的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政务外网地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随机抽取名单。
(二)创新检查方式,推进智慧联合检查。一要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检查。协同检查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转入全面推进改革,按照能协同尽协同的原则,开展市场监管全业务领域协同检查;永定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监管、价格监管、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等6大业务领域实施协同检查,四季度实行全业务领域协同检查。二要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对涉及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坚持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实现“任务协同、部门协同、层级协同、单位协同”,尽可能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三要创新检查方式。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确定具体检查方式,对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为“一般”(B类)的企业,先适用书面检查,发现问题再开展实地检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D类企业,要实行严格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应用远程监管、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能不实地检查的不开展实地检查。
(三)着眼增强协同检查质效,实施文明有序检查。紧扣本次联合抽查重点任务事项要求(附后),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有序实施检查,不断提升监管实效。一要精准抽查提消费。强化重要时节酒店民宿和旅游景区价格、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机动车销售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等检查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放心消费。二要聚焦关键保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工许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三品一械”广告监管,聚焦旧机动车、加油站点、机动车认证检测机构、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爆破作业单位,严厉查处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要紧扣热点护民生。强化机动车停放与物业公司收费价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监管、强检计量器具使用企业和个人等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四要突出信用优环境。强化各类企业等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年报等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对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强化失信惩戒。开展宾馆饭店等“1+X”专项督查,对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处理。
(四)突出共享后续评估,强化闭环联动管理。一要推动检查结果公示共享。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抽取的企业信息应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并向社会公示。依据检查结果信息及时动态调整信用风险分类,为新一轮抽查检查提供指引。二要加强抽查结果后续处置有机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本部门执法办案机构核查处置,该立案的依法立案查处。推动执法办案处罚与整改提升、监管与服务衔接。三要加强抽查工作评估反馈。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制定提升措施,健全完善抽查制度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印发全区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确定任务阶段(10月30日前)。由“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检查任务及相应抽取比例、选派人员与任务匹配,成立检查组,做好具体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联合抽查的各有关部门有条件的可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一站式”抽查。
(三)集中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监管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四)后续处置衔接与总结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按照检查结果公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并在12月下旬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要及时做好检查发现问题与后续调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着力牵头抓总、统分结合,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分解任务,增强工作合力,协同抓好联合抽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各联合抽查部门和检查人员要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与保密纪律等要求,严禁接受企业宴请、礼品,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畅通渠道,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上级部门要及时掌握各地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各参与综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对口原则,于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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