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5-00019
- 备注/文号:永市场监管计量〔2025〕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4
- 有 效 性:
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有效推进民生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用水、电、气“三表”管理,现就加强我区民用“三表”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主体应严格按照《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在用“三表”登记造册,摸清产品信息、安装使用时间、轮换情况等,建立动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首检合格安装规定及到期轮换制度。
二、做好“三表”新增与验收环节管理
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民用“三表”必须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不得安装和使用。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建筑验收环节计量监管,将“三表”首次检定情况作为新建住宅建筑验收内容之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督促或组织“三表”安装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强化计量全流程监管
1、重点监督检查“三表”安装前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执行情况,督促水电气企业落实轮换制度;
2、规范检定机构管理,提升“三表”检定能力与检定质量。要加强对区质量计量检测所、永定电力公司等计量检定机构管理,提升我区检测机构计量检定水平,确保民用“三表”检定质量。
四、畅通维权、建立长效机制
1、督促指导水电气企业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解决计量、价格纠纷,水电气企业送检存疑表具时需提供合格替代表具,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联合开展检查执法,加大计量、价格法制宣传,提升企业责任意识与群众维权意识,构建长效监管体系。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