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永食安办〔2024〕8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 有 效 性:
各乡镇(街道)食安办:
为深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实现“十个全覆盖”目标,根据《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岩食安办〔2024〕13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食安办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全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推动实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覆盖的关键之年,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四下基层”,夯实“两个责任”,围绕“十个全覆盖”,持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包保督导培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应训尽训,实现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督导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包保干部培训全覆盖。
(一)建立完善包保主体动态更新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利用每季度现场包保督导工作,对C、D级包保主体经营状态实行动态更新核查,及时调整主体状态,分配包保干部,确保应包尽包;组织做好包保工作信息公示工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定期统计包保干部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生产经营状态异常企业,及时抄告属地市场监管所核实,并按要求标注好经营状态,实现包保主体动态更新“双向互通”;明确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关系,新增包保干部后,应及时完成包保干部承诺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签订、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二)建立完善包保督导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区食安办对各乡镇(街道)食安办的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提醒、每季度一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不定期通报,每季度末通报督导完成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食安办指导辖区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频次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及时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深入实地照单督导,排查问题隐患;要结合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及学校开学季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发动包保干部开展全覆盖督导,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确保季度督导完成率达到100%;对风险等级较高和用餐人数较多的食堂等重点单位,组织包保干部加大督导频次,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形成工作闭环。
(三)建立督导问题整改落实贯通协调机制。区食安办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衔接,指导各级建立完善督导发现问题分类闭环处置工作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包保督导排查隐患、发现问题、有效整改的闭环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所联动,通过派员参与属地监管所日常监督检查、利用实地观摩带动包保业务教学,全面提升包保干部包保督导排查隐患、问题发现、有效整改闭环处置的工作能力,确保每季度包保督导问题发现率达3%,问题整改率达100%。区食安办建立定期抽查机制,抽查管理平台中问题整改反馈情况,检查督导问题是否及时反馈整改、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改项是否填报准确,确保所有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四)完善分层分级制度建设。区食安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专班修订的《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层分级工作制度及措施,合理确定包保比例,结合实际拟定包保干部范围,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督导方法,如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场所可作为整体进行包保等,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长效化建设。
(五)组织开展包保干部新一轮全覆盖培训。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在今年第三季度前至少开展1次对本辖区包保干部的培训,并收集好培训的图片以及签到表备查,确保应训尽训。同时要完善培训内容,除培训解读“两个责任”的背景意义、重点内容、包保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督导流程、平台实操应用外,还应针对不同主体业态、食品类别的督导要点,根据不同层级干部特点和督导任务需要,开展靶向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增强包保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要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学校包保干部的校园食品安全包保督导业务培训。对于新履职的包保干部要及时开展相关知识和平台操作培训。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观摩带动包保业务教学,带领包保干部现场检查,互查互学,全面提升包保干部照单履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监督指导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应配尽配、应建尽建、应管尽管、应训尽训、应考尽考,实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覆盖、风险清单全覆盖、风险防控全覆盖、业务培训全覆盖、监督抽考全覆盖。
(一)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配备。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等因素,配备专业素质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和数量,应当满足统筹协调物料采购、生产、品控、贮存、运输、销售等有关食品安全管理需要,食品安全员应当根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照生产工序、班组、岗位等食品生产实际的性质、特点和内容进行配备。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全覆盖。结合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产品特性、工艺流程等实际,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风险管控清单,实现精准防控,确保企业始终把风险隐患保持在可防可控范围。
(三)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全到位。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与企业其它日常管理制度有效融合,针对风险管控清单,确定风险点,分析风险源,研判风险等级,以制度形式确定风险管控方法、措施、频率,确保制度科学合理、风险识别准确、责任落实到人;要求食品经营企业用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落实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抓实记录、报告、纪要三本工作台账。
(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参与。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本年度再培训一遍。深化企业内部培训,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制,按要求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基础知识培训。
(五)推动食品安全监督抽考全覆盖。依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区食安办要加大监督抽考力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随机监督抽考,并公布考核结果,确保年度监督抽考能够覆盖所有食品企业。
(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区食安办将细化措施,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查考评提升,推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
区食安办加强“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坚持应查尽查、应评尽评,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的督查检查,实现对乡镇(街道)全覆盖督查,用好考核评议、“两书一函”等手段措施,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地见效。
(一)组织开展全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的督查,适情印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对督查过的乡镇(街道)随机开展“回头看”。
(二)组织召开全区“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两个责任”工作,总结交流各乡镇(街道)结合“四下基层”、党建引领、网格化监管、创先争优等工作,推动高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典型做法经验,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季度分析、中期评估、年终总结等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两个责任”工作氛围。
(四)推行“红黄绿”日常考核评定机制。将包保督导工作“三率”指标(覆盖完成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以及国务院食安办确定的其他“两个责任”考核指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信息报送刊载情况、即时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列入日常评定考核内容,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五)按照省食安办考核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科学设定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评议考核指标,推进以评促建。
(六)建立“两个责任”工作奖惩机制。探索建立包保干部奖惩机制,选树优秀包保干部典型,激励包保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两书一函”制度,对未履职尽责的包保干部、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地方,视情下发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或约谈通知书。
(七)推进落实“两个责任”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专班要求,完善数据交换接口,定期开展“两个责任”数据回流,按时将市场监管总局回流的包保数据提供各乡镇(街道)使用,推进国家管理平台与省级智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努力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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