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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永食安办〔2024〕6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1 16:57

各股、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类生产经营环节各类违法行为,规范肉类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肉类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精瞄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不断提升肉类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水平,及时消除并有效遏制肉类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整治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辖区内学校食堂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问题。严厉打击制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私宰肉、病死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工作任务

  禁止无法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的肉类及其制品(含冷冻冷藏)进入学校食堂加工、销售,并加大宣传教育。

  (一)强化学校食堂监管。要加强购销过程管控,一是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学校食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严把肉类进货关,严密防范和堵截私屠滥宰、病死肉及未经检验检疫肉品进入校园食堂;三是督促经营主体录入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信息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肉类的抽检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24年春、秋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农业、公安、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方式,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发动社会监督举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整治或查处。

  (三)及时上报总结。各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内容包括出动人数、检查家数、查处案件罚没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分别于5月8日、9月30日前通过一体化平台报区市场监管局餐饮股。

  龙岩市永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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